轨迹|日照通报五莲疫情传播链!多个病例与全鸡店有关!共排查密接者、次密接者4157人,总体风险可控!( 四 )


广饶县疾控中心电话:0546—6440564
广饶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546—6448517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9日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
4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2021年10月27日20时,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接日照市疾控中心协查函,辖区有两名居民曾在10月25日与日照五莲县新冠阳性检测者耿某某同桌就餐,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市及开发区指挥部组织专家立即开展流调和相关次密接人员摸排管控工作,排查到当日同桌就餐人员中实有4人居住我区,均为新冠阳性检测者的密切接触者。
我区第一时间对4人进行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截至10月28日19时,4人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3人已接种两剂新冠疫苗,1人因年龄小未接种; 对排查到的次密接人员均已实行集中隔离;4人相关活动场所已完成消毒消杀工作。为堵塞防控工作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经流行病学调查及大数据比对,现将有关人员在我区部分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一、密接1活动轨迹
10月25日, 18:50-19:20自驾到东营区淮河路236-35号清真兰州牛肉拉面吃饭;19:30-20:30自驾到辽河路东沐汤泉(辽河路与沂州路交叉口)洗浴。
10月27日, 10:00-10:20自驾到辽河市场一亩田超市买喷壶。
二、密接2、3、4活动轨迹
10月26日 9:00-9:25其与母亲(密接3)、儿子(密接4) 共三人从格林星城西门搭乘出租车前往东营市人民医院东门进行核酸检测;
10:29三人从市人民医院东门乘出租车返回格林星城西门;
13:00自驾带女儿到东营市儿童医院就诊;13:40-14:00到东营市儿童医院蓝海爱农超市购物;
15:40-15:47从儿童医院南门搭乘出租车到市人民医院东门取核酸检测结果;
16:00-16:08从市人民医院东门搭乘出租车到市儿童医院南门。四次搭乘出租车均未使用东营出行,车牌不详。
请在上述时间段可能与此两名密接有过接触的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联系当地疾控机构或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进行报告、核酸检测并接受健康管理。期间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集。
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0546-8302929
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治组:0546-8325392
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0月28日
曲阜市发布
密接者李某及其家人活动轨迹
2021年10月27日10时38分,曲阜市疾控中心接到市人民医院推送的重点人员李某的信息后,及时与日照市五莲县疾控中心取得联系,并对李某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目前,密切接触者李某及其家人已按要求落实了集中隔离管控措施,10月27日17时,李某家人核酸样本检测均为阴性。
经流行病学调查,李某行程如下:
10月18日 下午,李某在五莲县陈疃镇派出所站乘坐301路公交车 ,于17时19分在镇头村站下车,系与确诊患者同乘一辆公交车, 李某在车上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在镇头村卫生院买药,然后回到镇头村349号家中未再外出。
10月19日和20日, 李某在家未外出。
10月21日1 5时左右,其家人送李某至1511高速西湖高速路口,乘坐钟某驾驶的顺风车在曲师大家属院 下车,到女儿家后未再外出,李某在车上时全程佩戴口罩。钟某开车回兖州,其信息已推送给兖州区疾控中心。
10月22日 11时,李某骑电动车去曲师大幼儿园 接孩子,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3日 11时39分,李某在教授花园南门口的梦之蓝晨旺生鲜超市买过牛奶,微信支付,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4日 11时,李某一家人去曲师大西北门路北曲园餐厅 就餐,吃完饭后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5日 8时左右,李某骑电动车去曲师大幼儿园送孩子上学,回家后未外出。
10月26日 11时39分,李某在教授花园南门口的梦之蓝晨旺生鲜超市 买过鞋刷,微信支付。16时50分,李某骑电动车去曲师大幼儿园接孩子。17时15分,李某骑电动车去曲师大附小接孩子。21时,其接到五莲通知后由其女婿钟某开车去曲阜市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