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轮疫情累计报告14+1,涉三个区|北京发布会汇总 | 病例( 二 )


北京监督检查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0月18日至23日,全市共监督检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1463户次,集中隔离观察点159户次,人群聚集公共场所1654户次,其他重点风险单位101户次(其中包括疫苗接种点97户次、学校4户次)。
累计发现存在问题的医疗卫生机构93户次(其中,实施行政处罚20件、停业整改1家);存在问题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110户次(其中,实施行政处罚93件);发现存在问题的疫苗接种点9户次;存在问题的集中隔离观察点1户次。同时,市级督导组对16区的诊所、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部等小型医疗机构开展抽查督导,发现存在问题的机构50户次。对以上存在问题的机构、单位均已当场督促整改。
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对有发热症状购药人员停止销售一退一止两抗药品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福义介绍,对进入药店有发热症状的购药人员,停止销售4类药品,引导至发热门诊就医。四类药品包括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类药品。
对违规药店实施最严厉处罚
市药监局进一步梳理“四类”药品清单,全面指导药店销售工作。下发含小柴胡颗粒、秋梨润肺膏、炎可宁片等645种“四类”药品参考目录,要求全市药店根据实际经营品种情况,建立“四类药品”店内销售清单,施行“一店一清单”,并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确保每名店员熟悉目录、熟知清单、熟练登记和上报信息。
本市将加强督导检查和稽查执法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规药店实施最严厉的处罚。各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以“四个最严”为根本导向,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对辖区药店逐一清查,特别是要认真核对检查药品购销记录,防止药店瞒报、漏报。对检查中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停业整改;对“四类药品”销售信息不登记或登记不全、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市公安局
北京对进京人员实施管控
根据首都严格进京管理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的相关要求,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县(市、区、旗)及14天内有该县旅居史的人员,严格限制进(返)京。有一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地级市(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县、市、区)其他县人员,非必要不进(返)京;确需进京的,须持“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京后进行14天健康监测。对其他口岸入境进京人员,须在入境口岸所在地隔离观察满21天。希望大家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途经检查站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件,主动配合民警和防疫工作人员查验。
北京昌平两病例发热后仍邀请多人打麻将,被刑事立案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潘绪宏通报,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居住在昌平区宏福苑小区,2021年10月16日,二人自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旅游返京后出现咽痛、发热等症状,仍外出就餐、邀请多人到居所打麻将。10月19日,其旅行途经地升级为中风险地区后,二人仍未向所在社区主动报告,未前往正规医院进行核酸检测和接受正规医学治疗,仅前往小区附近药店自行购买体温计、药物。目前,一同打麻将人员中已有5人确诊,现公安机关已对陈某林、刘某敏刑事立案侦查。
向确诊病例出售退热止咳药品,两家药店负责人被刑事立案
2021年10月17日至20日,昌平区宏福苑西区“德盛康大药房十一分店”负责人杨某、宏福苑小区“高远百康大药房”负责人王某娴,在向确诊病例陈某林、刘某敏多次出售退热、止咳、感冒、咽痛咽干类药品过程中,未依照规定,要求购买人进行“健康宝”扫码登记、体温测量,未进行药品销售信息实名登记,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分别对杨某、王某娴刑事立案侦查。
昌平宏福苑小区二人擅自翻越封控区护栏,被刑事立案
2021年10月22日,昌平区宏福苑小区采取疫情封控管理措施期间,居住在此地的李某泉、张某荣二人违反管控规定,擅自翻越小区护栏,离开封控区域前往外地,拒不执行疫情封控管控措施,造成新冠疫情传播危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李某泉、张某荣刑事立案侦查。
昌平区
昌平区已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例
昌平区副区长佟立志介绍,昌平区已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例,均已转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海淀区
海淀新增确诊病例曾自驾内蒙古,住海淀芙蓉里小区
确诊病例现住海淀区芙蓉里小区。10月12日至20日自驾去内蒙古等地旅游,21日下午返京,当日核酸检测阴性。22日居家隔离,23日第二次核酸检测,24日凌晨检测结果为阳性,后确诊为确诊病例,目前已转至定点医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