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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 。
48、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
6、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采取积极的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 , 在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进行利润分配 。
(1)利润分配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
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 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2)具体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形式及间隔期: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 公司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 现金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
公司当年如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 , 应每年度进行利润分配 。
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
除非经董事会论证 。
49、同意 , 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决议通过 , 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
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 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内 , 公司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 区分下列情形 , 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 进行利润分配时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 进行利润分配时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
50、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 , 进行利润分配时 ,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本章程中的“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资产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的10% 。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 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未实现盈利;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70%(包括70%);合并报表或母公司报表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 。
51、时期内存在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 进行现金分红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
(3)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 , 并在征询监事会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
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 , 提出分红提案 , 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 , 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 , 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 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
公司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
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
52、利润分配方案及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 ,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应用于发展公司经营业务 。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 , 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
公司如遇借壳上市、重大资产重组、合并分立或者因收购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 , 应在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书或者收购报告书中详细披露重组或者控制权发生变更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规划安排、董事会的情况说明等信息 。
(4)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5)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 , 董事会须在股 。
53、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现金分红或股利的派发事项 。
如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 , 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
(二)内部审计1、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 配备专职审计人员 , 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
稿源:(未知)
【傻大方】网址:/a/2021/0924/0024170215.html
标题:常州|常州共挤膜项目投资分析报告(模板)( 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