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医师推荐有关事宜的声明

考核|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医师推荐有关事宜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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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山东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报名相关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1〕332号),全面启动全省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为避免少数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法律意识淡薄、并没有“熟悉被推荐者诊疗水平”、出于人情考虑而违规推荐的情况,现将有关事宜声明如下: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5号)第三十六条明确指出:“推荐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中医医师、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的医术确有专长人员的指导老师,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在推荐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县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依法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核|关于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医师推荐有关事宜的声明】全市广大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务必按照上述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给予真实推荐,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市卫生健康委将启动调查问责程序,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声明!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来源
聊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编辑
金增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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