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印件|大连中心医院关于规范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诊断证明的通知

尊敬的患者和家属:
按照大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总指挥部综合组《关于规范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诊断证明的通知》要求,现将大连市中心医院规范开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诊断证明的通知公布如下:

01开具证明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02开具证明科室
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认定门诊
03
开具证明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既往所患疾病住院病志复印件、出院诊断书(6个月内有效);
2.化验结果(3个月内);
3.检查结果(3个月内);
4.其他证明材料。
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出具,如为传染性疾病、精神类疾病等专科疾病,请到我市相关专科医院开具。
04
开具流程
1.提前在大连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中,免费预约“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认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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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需提前准备好近期相关病史资料复印件,按照大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提前打印并填写《新冠疫苗接种禁忌症认定申请单》(也可以到门诊一楼大厅患者服务中心10号窗口领取),填写完成后到16号窗口办理。
3.认定过程:
(1)如果申请人所携带的病史资料能够证明申请人所患疾病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可直接出具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诊断证明;
(2)如果申请人所携带的病史资料不全,不能证明申请人所患疾病符合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禁忌症,需申请人专科就诊,完善检查、化验后再做认定,所涉及的费用一律自理。
咨询电话
84412001-8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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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l大连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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