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扬州新增一高风险地区 慢性病拿药放宽至3个月

8月15日,扬州市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疫情|扬州新增一高风险地区 慢性病拿药放宽至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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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新增18例中17人来自隔离点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劲松:2021年8月14日0-24时,我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8例(其中轻型3例,普通型15例);从来源看,集中隔离点17人,居家隔离1人。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546例,出院4例。
通过对病例流行病学调查,已排查出密切接触者和次密接均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隔离管控。
扬州新增1地为高风险
扬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劲松:2021年8月14日起,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等级进行了调整:
扬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由中风险地区调整为高风险地区。
疫情|扬州新增一高风险地区 慢性病拿药放宽至3个月】其他地区风险等级不变。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高风险地区10个,中风险地区2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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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回应滞扬外地人员服务保障情况
在滞留扬州外地人员的服务保障工作方面,自8月2日我市启动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以来,我们累计接到服务诉求6805个,市、区两级累计提供食宿安置330人、食品保障1487人、政策解答4988个;乡镇街道实施应急临时救助6244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2.92万元,发放防疫用品和生活物资31106件,折计18.1万元。
我们建立了专人联络、隔日回访和实时济助三项关爱机制,保持与入住人员信息互通,及时关注身体健康状况,推动救助对象纳入属地街道、社区联防联控机制,定期开展回访关爱工作。目前,已完成入住人员电话回访全覆盖,并为滞扬外地人员送上爱心礼包285份。
扬州已为新冠定点医疗机构预付1亿元
疫情发生以来,市医保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充分考虑疫情防控期间小区封控管理、参保群众就医用药不便的现实问题,及时调整优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主要从三个方面切实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
一是保证医保资金供给。我们联合市财政部门,对市区定点救治新冠肺炎患者和开设发热门诊科室的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实施预付,首批预付1亿元。我们还对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的参保人员医疗费用实行单列结算,并将卫生健康部门确定的新冠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等,参照甲类目录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通过上述举措,确保新冠肺炎患者和收治医院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治疗。
扬州慢性病患者取药量放宽至3个月
二是重点关注“特需”人群。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我们将全面落实门诊慢性病“长处方”政策,支持定点医疗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适当增加门诊慢性病开药量,减少参保人员到院就诊、配药次数,取药量放宽至三个月,切实满足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需求;
对门诊特殊病(以下简称“门特”)参保人员因定点医药机构停诊或封闭封控管理无法及时治疗的,我们出台政策,允许“门特”病人在非定点医药机构发生治疗本病的医疗费用,参照“门特”政策予以报销,一类“门特”定点医疗机构在实施封控管理期间,其一类“门特”参保人员纳入住院管理,享受住院报销待遇;
对医保特药参保人员无法至市医保特药定点医药机构购买医保特药的,将由市医保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实施配送,参保人员先行垫付,疫情防控结束后,由市医保特药定点零售药店对费用予以补结算,或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予以手工零星报销。
扬州线上看病可以医保报销
三是大力推进“网上办”“线上办”等便民举措。我们积极鼓励并支持已开通运行“互联网+”医疗服务的定点医药机构,为患有常见病、慢性病的复诊参保人员提供规范、高效的线上医疗服务。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与线下医疗服务执行相同的目录、医保支付类别和支付标准。参保人员线上产生的医疗费用,可通过线上支付渠道予以划卡结算。此外,我们还将全面实施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参保人员足不出户便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江苏医保云”APP以及市社保中心网站等渠道进行备案。广大市民朋友在疫情防控期间有任何医保方面的问题或困难,都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各地医保中心(分中心)电话,我们将第一时间向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