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全面禁止探视!枣庄多家医院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二 )


7.患者及陪护人员要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健康监测和住院期间的核酸检测。
8.急危重症患者按急诊入院流程入院。
为确保患者安全就医,避免出现交叉感染,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祝您早日康复!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2021-08-01
台儿庄区人民医院关于继续加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当前,境外新冠疫情形势复杂严峻,国内防范疫情反弹任务仍然艰巨。近日,江苏省南京市出现新冠病毒“德尔塔”变异株引起的聚集性疫情,涉及全国多个省市。“德尔塔”毒株对人体的适应能力更强、传播速度更快、载毒量更高、治疗时间更长,更易发展成为重症。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的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巩固我院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医院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各项措施通知如下:
一、严守纪律、提高政治站位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严禁临阵退缩、擅离职守、消极怠工、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严格疫情信息发布,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散布谣言,擅自发布、传播、泄露非公开发布的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资料;严格约束个人行为,带头服从、执行防控指令,主动配合医院预检分诊、门禁各环节测温、亮码等防控检查,严禁耍特权、搞特殊、不配合疫情检测防控排查,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行为。
二、严格病患陪护探视管理
继续实行病房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实行“一患者一陪护”,固定陪护人员,禁止其他人员对住院患者进行探视。所有住院患者及陪人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出入院区须主动出示腕带或陪人证及核酸检测结果。继续实行全面禁止探视规定,建议采取电话、微信、短信等方式对住院亲朋进行问候慰问。
三、谨慎出行,及时报备
我院工作人员非必要不得外出,确需离开枣庄市的要及时到医院办公室报备,严禁虚报、瞒报、迟报、漏报。外出期间必须加强自我防护,并严格遵循当地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各科室主任、护士长应加强对拟外出人员的劝导工作,建议其无特殊情况不离开枣庄;外出人员拒不配合管理造成疫情传播等危害公共安全情形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四、完善预检分诊,把好医院“入口关”
(一)加强各入口处的规范管理。预检分诊人员要检查“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测量体温、检查口罩佩戴情况,未佩戴医用口罩的人员不准进入,帮助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做信息登记;加强快递外卖、维修、物流配送等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严禁快递人员进入院区,建议职工将收件地址设为居住地。
(二)严格管控门诊候诊区域,加强人员疏导,做到不扎堆、不拥挤。门诊出诊医师要加强对患者有关新冠肺炎症状和流行病学史的问诊,落实首诊负责制。对于发热患者和预检分诊中发现的不能排除罹患新冠肺炎等传染病的患者,要按照指定路线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五、加强个人防护及健康监测
一旦自己或身边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症状,尤其是近期到过外地或与外地来枣人员有接触史的人员,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到发热门诊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日常生活中,坚持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线,不扎堆、不聚集,注意咳嗽礼仪;除特殊情况外、一律接种疫苗,形成全民免疫屏障。
疫情并未结束,抗疫仍在继续。请全体医务工作者按照区委区政府及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服从安排、听从调度,认真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遏制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医院
2021年8月1日
山亭区人民医院最新就诊和住院须知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您和家人的健康,根据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通知要求,现将医院最新就诊和住院须知告知如下:
门诊就诊须知
1、就诊人员进入医院,需正确佩戴口罩,自觉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主动告知工作人员近两周内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