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新华社:公共场所随意“吞云吐雾”为何难禁止?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 。 采访人员调查了解到 , 当前 , 不少人仍然认为在室内公共场所抽烟“理所当然” , 二手烟暴露对孕妇及儿童健康的危害严重 。 虽然全国多地立法控烟已经实施多年 , 但控烟成效不容乐观 , 有的地方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甚至“形同虚设” , 沦为一纸空文 。
【公共场所|新华社:公共场所随意“吞云吐雾”为何难禁止?】公共场所吸烟者“吞云吐雾” , 二手烟暴露威胁健康
采访人员近期调查发现 , 不少人认为在室内公共场所抽烟“理所当然” 。 “我自己抽根烟 , 又没碍着别人 , 有什么关系呢?”在成都一家茶馆里 , 采访人员随机问了几位正在“吞云吐雾”的抽烟者 , 他们大多觉得室内公共场所抽烟很正常 。
“二手烟危害很大 , 长期吸入二手烟的儿童比同龄人更易患感冒、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哮喘等呼吸系统疾病 , 体格发育也相对迟缓 。 ”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呼吸内科医生唐勇军说 。
“烟草中含有一氧化碳、尼古丁、焦油等有害元素 , 长期大量吸烟 , 容易损伤支气管和肺泡壁 , 导致机体免疫力下降 , 容易引起慢阻肺、冠心病等多种疾病 。 ”湖南省胸科医院院长唐细良说 , 二手烟对女性的伤害很大 , 长期暴露在二手烟下可使女性月经紊乱、雌激素低下、骨质疏松等 , 危及妊娠期妇女及胎儿的健康 , 严重的还可引发宫颈癌、子宫癌等多种疾病 。
法律缺、落实难、执行弱 , 室内公共场所禁烟任重道远
虽然全国多地立法控烟已实施多年 , 但成效不容乐观 , 有的室内公共场所控烟“形同虚设” , 越来越多的妇女、儿童正遭受二手烟的伤害 。
——顶层设计仍不完善 。 2011年3月 , 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等规定 。 按照规定 ,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 , 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者进行劝阻 。
虽有相关规定 , 但顶层设计仍不完善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 , 至今还没有一部有针对性的全国性公共场所控烟禁烟法规 , 法律上仍未完全实现对公共场所吸烟者说“不” 。
——地方性控烟禁烟法规落实难 。 近年来 , 一些城市出台了地方性的公共场所控烟禁烟法规 , 但执行力度很难保证;很多城市的控烟禁烟地方法规仍然还在路上 。 例如 , 《成都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 , 市民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 , 最高可罚款200元;单位经营者和管理者违反相关规定 , 最高将面临2万元罚款 。 但这份控制吸烟条例从2019年5月开始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 至今仍没有正式实施 。
——基层执法主体不明 , 执法力度弱 。 “很多地方都没有明确到底公共场所禁烟控烟属于哪个部门管 , 谁有权执法 , 怎么处理 , 基层也很难办 。 ”成都一位基层执法人员坦言 , 很多时候 , 出现类似纠纷也只能靠调解解决 。
呼吁国家层面禁烟立法 , 全面控烟需提速
唐细良建议 , 随着大众健康意识的提升 , 公共场所无烟环境已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 亟待全方位加强控烟 。
刘俊海呼吁 , 应尽快实施全国性的公共场所控烟立法 , 加大烟草危害健康的宣传 , 政府部门可以设立违反控烟条例行为的举报电话 , 受理来自个人、单位举报的控烟投诉事项 , 建立专业的监督检查队伍 , 制定严格的监督检查措施和具体的惩处细则 , 确保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和公众严格遵守禁止在公众场合吸烟的法规和规定 。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呼吸科副主任陈锋认为 , 应该加强对烟草危害的科普教育 , 让更多人能够主动维护公共场所的无烟环境 。
陈锋说:“可以探索定期对公共场所控烟禁烟情况进行监督曝光 , 建立公开透明的举报机制等 , 并尽快出台一些可操作的实施细则 。 ”
_本文原题:公共场所随意“吞云吐雾”为何难禁止?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