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
根据青浦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青浦区视觉健康综合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青卫健预防〔2020〕7号) , 以构建青浦区完善的眼病综合防治服务体系为目标 , 关注未矫正屈光不正、糖尿病视网膜病变、高度近视、屏幕终端眼疲劳等更广范围的视觉健康问题 , 更好的为全生命周期的眼健康做好服务 。 将与经遴选符合相关要求的医疗机构签约 , 按照青浦区视觉健康服务管理需要 , 参与相关工作 , 特面向社会招募 。
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应当具备眼科临床服务资质 , 高度重视并全力支持视觉健康相关工作 , 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基本要求
在青浦区设有眼科门诊部的医疗机构 。
二、人力和服务要求
1.至少配备1名眼科(视光)主任或副主任医师牵头负责相关工作;
2.至少配备1名具有资质的视光师 , 并提供双休日验光配镜服务;
3.具有良好声誉 , 在视觉健康服务领域无不良记录;
4.能够为儿童开展弱视诊治 , 能够实现诊疗数据实时信息化采集的医疗机构优先;
5.能够开展眼底激光治疗、超声乳化白内障摘除术及抗青光眼手术 。
三、硬件配置要求
1.标准对数视力表;
2.电脑验光仪(能够提供数据传输接口);
3.非接触式眼球生物测量仪(能够测定眼轴长度等参数);
4.非接触式眼压计;
5.主觉验光镜片箱;
6.综合验光仪;
7.焦度计;
8.同视机;
9.眼底照相机(能够提供数据传输接口);
10.眼底荧光血管造影及眼底激光治疗仪;
11.眼科手术显微镜;
12.白内障超声乳化仪 。
四、申报方式
报送资质证明材料 , 注明联系方式 , 加盖公章后交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五、申报时间
截止2021年5月8日17时
六、邮寄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青浦区华科路550弄8号楼603室
联系人:沈茜妍、郝恩
联系电话:33860564
青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5月2日
资料:青浦卫健新声
【青浦区|关于招募青浦区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的公告】编辑:孙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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