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彪:宋代的修史机构


游彪:宋代的修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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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的修史机构
唐代以前 , 私家修史较为普遍 , 即便是一些人奉诏修史 , 实际上也与私人修史没有多大差别 。 唐朝建立以后 , 出于集权统一的政治需要 , 封建政权加强了对史书修撰的控制 。 贞观三年(629) , 唐太宗李世民设史馆于禁中 , 选任史官 , 由宰相监修 , 确立了官修史书的制度 。 宋承唐制又有所发展 , 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修史制度和修史机构 。
宋初沿袭五代旧制 , 以史馆为修史机构 , 自宋太宗置国史院后 , 修史机构逐渐增多 , 有起居院、日历所、国史院、实录院等 , 各个机构分工较细、复杂重叠 , 各自负有不同的职责 。
(一)起居院
起居院是起居注编修之处 。 宋初虽设起居院 , 但并不负责修撰起居注 , 太宗淳化五年(994) , 徙起居院于禁中 , 起居院才正式开始修注工作 。 北宋前期 , 虽然门下省、中书省有起居郎、起居舍人之设 , 但只是寄禄官 , 并不负责修撰起居注 , 而是另外派遣其他官吏领其事 , 称为“修起居注”或“同修起居注” 。 元丰官制改革之后 , 起居郎、起居舍人才开始实任其职 。 起居郎、起居舍人官职虽低 , 但由于接近皇帝 , 得以预闻朝廷大政 , 因此选任时例以制科进士高第与馆职有才望者兼用 。 正因如此 , 记注官例来被视为荣耀的职务 , 是馆职升迁的台阶 , “选三馆之士当升擢者 , 乃命修起居注” 。
宋代所修起居注除记录皇帝言行外 , 还包括朝廷命令、制度更改、奖惩群臣、封拜除授、四时气候、州县废置、户口增减 , 以及祭祀、燕享、临幸、引见之事 , 日月、星辰、风云、气候之兆 , 郡县祥瑞之符 , 闾阎孝悌之行等内容 。 宋代所修起居注至今大部分早已散佚 , 现存有周必大《起居注稿》一卷 , 记载了有关高宗禅位、孝宗向高宗问安等事;另有宋末周密所辑《德寿宫起居注》(一称《乾淳起居注》)十二条 , 记载孝宗乾道、淳熙年间宫廷请安宴游诸事 。
宋代针对起居注修撰的规定十分严格 , 各省、台、寺、监及各地机构都要及时向起居院供报文字 , 以供起居院引用 , 否则要受到相应处罚 。 修注官如果出现差误 , 也要受到降级的处分 , 真宗大中祥符七年(1014) , 同修起居注张复、崔遵度等人就因修注差误被免除了修注官之职 , 并受到了降官处分 。 这些规定客观上保证了起居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 起居注也因此而成为修史必须参考的资料 。 起居注作为当代史 , 主要记述帝王的言行 , 帝王本人是不应查看的 。 但宋初修起居注要先经皇帝审阅 , 然后交付史馆 , 这样导致很多重要的内容因为担心会引起帝王的反感而不敢写进去 , “事关大体者 , 皆没而不书” , 影响了起居注的客观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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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日历所
日历所的职责是将起居注、时政记等史料按时间顺序会集编撰成日历 。 宋初日历所属门下省编修院 , 又称“史院” , 负责编修日历、实录、国史 。 元丰四年(1081) , 废编修院归史馆 , 隶属秘书省国史案 。 元祐五年(1090) , 改属门下省国史院 。 绍圣二年(1095)复归秘书省 。 日历所由著作郎、著作佐郎主管 , 北宋前期为寄禄官 , 不修日历 , 元丰官制改革后始实领其职 。
编修日历以宰相提举 , 根据时政记、起居注及诸司报状等按日月编撰 , 集为一书 。 编修日历所需的时政记始于唐代 , 由宰相修撰 。 五代以后 , 中书省、枢密院都有时政记 。 宋代修撰时政记自太宗以后基本没有中断 , 不过最初并不书时政记之名 , 只题“送史馆事件” , 正式题为时政记是在真宗景德元年(1004)以后 。
宋代编修日历史料丰富 , 又力求详备 , 因此卷帙浩繁 , 如孝宗淳熙十六年(1189)修成的《至尊寿皇圣帝日历》 , 多达两千卷 。 但至今多已散佚 , 现存仅有王明清所辑《熙丰日历》八条 。
(三)实录院、国史院
实录院和国史院都是国家修撰正史的机构 , 实录是官修当代编年体史书 , 国史是官修纪传体史书 , 但参与修书的人员往往是相同的 。 宋初的修史机构是史馆 , 仁宗天圣年间 , 又在门下省置编修院 , 由宰相或执政负责编修国史和实录 。 元丰官制改革后 , 每修前朝国史、实录 , 则分设国史院、实录院 , 以宰相提举 , 以别曹帖职学士专门修史 。 南宋初年 , 国史院、实录院“皆寓史馆” 。 绍兴九年(1139) , 因为要修《徽宗实录》 , 下诏以实录院为名 , 又因为未修正史 , 所以诏罢史馆归实录院 。 绍兴二十八年(1158) , 《徽宗实录》修成 , 又下诏修《三朝正史》 , 复置国史院 。 此后 , 修实录则置实录院 , 修国史则置国史院 , 直到宁宗时才又并设国史院、实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