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幸福|华夏幸福债务危机,能否重获“幸福”

华夏幸福债务危机 , 能否重获“幸福”
一、案件概述
今年1月初就有市场传言 , 华夏幸福1月10日到期付息共计18亿元的两笔非公开债券存在兑付风险 。 1月7日 , 华夏幸福方面回复表示 , 公司运营一切正常 , 不存在上述问题 。 1月28日 , 华夏幸福发布公告称公司拟筹划以发行A股股份的方式购买朗森汽车产业园持有的天津玉汉尧石墨烯储能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3.34%股权 。 1月29日 , 公司股票停牌 。 然而 , 此举随即遭到市场质疑 。 更有市场分析人士认为是为了避免股价大幅波动而采取的“障眼法” 。 2月1日 , 华夏幸福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组建并举行了第一次会议 , 创始人王学文发声并公开致歉 。 当日 , 华夏幸福便发布公告 , 首次对近期的债务问题做出披露 。 公告称 , 发生债务逾期涉及的本息金额为52.55亿元 , 但公司的可动用资金仅为8亿 。
根据华夏幸福公布的数据显示 , 截至2020年三季度末 , 其342.64亿的短期借款和597.6亿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也就是说 , 相较华夏幸福近期仅有的8亿可动用资金来说 , 其一年内的资金缺口很大 。
二、案件解读
(一)上市公司处理债务危机的措施
一些上市公司或许已经达到了宣布破产的界限 , 但事实上 , 对这种情况处理大都是采用多种和解整顿措施 , 或以债务重整方式让债务公司直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 , 要求后者推迟偿债时间或减免债务本息及降低债务利率等 , 或以债权转股权的措施等尽量避免破产 。 对出现债务危机的上市公司 , 视其严重程度 , 分别有非诉诸法院和诉诸法院两种解救措施 。
非诉诸法院措施指在没有法院参与通过一定的方式缓解和化解债务危机 。 可能途径一般有两种:一是债务公司直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 , 要求后者推迟借债时间或者通过减免债务本息降低债务利率等方式来缓解现时的偿债能力 , 即债务重整 。 二是准改组 , 在财务状况严重恶化不能在短期内用利润或盈余公积金来弥补时 , 只好用减少资本的办法来弥补亏损 。 通过这种方式达到减轻债务包袱 , 增加企业的生存竞争力 。 上述两种措施均是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诉诸法院的解救是由被申请破产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会对该企业进行整顿 , 在两年期限内以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的和解协议草案所形成的解决途径来化解债务危机、清偿到期债务 。 事实上 , 诉诸法院措施也包含在和解整顿措施之中 。 破产清算则在和解整顿未实现预期目标后 , 即在整顿期限终结后仍未使公司恢复清偿能力时 , 经人民法院裁定 , 宣告其破产 , 并依照破产法有关规定重新登记债权 。
(二)华夏幸福危机处理
在华夏幸福债委会上 , 对于华夏幸福从环京霸主走向如今的窘境 , 其董事长表示主要原因在于错误研判环京形势 , 环京住宅量价齐跌 , 四年累计影响公司回款超1000亿元;前期扩张激进 , 管理不精细 , 公司计划超越实际能力;多轮疫情使公司雪上加霜 , 导致资金枯竭等 。
面对华夏幸福目前的债务危机 , 监管部门排除了华夏幸福公司破产的可能性 , 华夏幸福表示会全力还债 。 华夏幸福所在地的廊坊政府表示也将全力支持华夏幸福 。 其解决方案主要有两个方向:第一 , 将部分商办重资产转让给二股东平安 , 将积压的资金替换出来 , 用来偿债;第二 , 将部分三四线产业新城项目全部或部分权益转让 。 华夏幸福也在筹备继续在公开市场发行债券 , 全力筹措资金予以及时兑付 。
华夏幸福|华夏幸福债务危机,能否重获“幸福”】上市公司债务危机的形成原因是具有多样性的 , 其中为自己制定合理的经营策略和资金筹措计划是有效规避债务危机的主要途径 。 除此之外 , 政府、银行以及证券市场等也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帮助上市公司规避债务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