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鼓励企业投建安置型商品房


我市鼓励企业投建安置型商品房
文章图片
本报讯(采访人员袁舒琪)我市将建安顿型商品房了!近日 , 采访人员在市住房局网站看到 , 市住房局、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安顿型商品房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 以加快推进新建安顿房建设、分配、交易市场化 , 鼓励支持企业介入投资建设出让型安顿房(即安顿型商品房) 。 该新政试行期为两年 。
供地可参照“限房价、竞地价”的商品房模式
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开发建设
鼓励支持企业介入投资建设 , 详细该怎么建?《通知》对供地方式、地价及缴交方式、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明确 。
据悉 , 新建安顿房项目可有两种供地模式 , 可参照“限房价、竞地价”的商品房模式供地 , 也可参照协议出让的市级城市更新模式供地 。 为保持征拆工作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 确保项目建设进度 , 经市、区政府同意 , 征收单位可根据征收项目情况指定相关机构先行开展前期工作 。
土地价格评估方面 , 资源规划部分将根据区政府提供的安顿型商品房销售均价 , 委托具备正当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 。 评估地价原则上应综合建设本钱、资金本钱、税费及公道利润等因素 。 为减少开发建设资金本钱 , 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基准地价修正值的70% , 且不区分市、区属安顿房项目 。 土地出让金缴款首付比例和期限 , 将以土地出让合同商定为准 。
至于资金渠道 , 为推进市场化运作 , 充分发挥融资功能 , 有效降低安顿型商品房开发建设本钱 , 《通知》指出 , 安顿型商品房项目由开发企业利用自有资金开发建设 。 后续为收回投资资金 , 开发企业可按照《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和《安顿型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商定收取购房款 。 其中 , 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 , 购房款可在竣工验收后支付 。
部门房源再上市交易或办理典质时
不需缴纳4%土地出让金
或上市补差款
因为其特殊性 , 安顿型商品房分配后假如还有剩房 , 该怎么处理?《通知》也作出相应划定——安顿型商品房分配后 , 剩余房源可统筹作为安顿房、保障房、人才房等政策性房源使用 , 或按规定通过公然拍卖等市场化方式处置 。 安顿型商品房配套的贸易和车位 , 可由开发企业矜持经营或对外销售(其中车位需优先出租或出售给安顿对象) , 也可由市、区政府指定单位按本钱价格回购 。
此外 , 对于上市交易治理要求 , 鉴于安顿型商品房项目土地性质为出让性质 , 《通知》明确 , 2019年10月21日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安顿型商品房项目(含协议出让安顿房、划拨转限制性出让安顿房) , 房源再上市交易或办理典质时 , 不需缴纳4%土地出让金或上市补差款 。 除此之外的安顿房仍按原划定执行 。
两种供地模式
可参照“限房价、竞地价”的商品房模式供地 , 也可参照协议出让的市级城市更新模式供地 。
土地价格评估
资源规划部分将根据区政府提供的安顿型商品房销售均价 , 委托具备正当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土地价格 。 评估地价原则上应综合建设本钱、资金本钱、税费及公道利润等因素 。 为减少开发建设资金本钱 , 价格原则上不低于基准地价修正值的70% , 且不区分市、区属安顿房项目 。
【来源:厦门日报】
我市鼓励企业投建安置型商品房】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 。 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 , 请作者持权属证实与本网联系 , 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 , 谢谢 。 邮箱地址:newmedia@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