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干货 | 核医学(18)F-FDG PET/CT报告书写规范( 二 )


2.4.1对病灶的描述
应包含位置、大小、边界、显像剂摄取情况及相应的同机CT所见或其他近期解剖影像所见 。 病灶显像剂摄取情况可以视觉判断方式或半定量方式(以SUV值表示 , 其中至少包含最大SUV值)进行描述 。 病灶大小的测量可使用单个径线(注明短径或长径)或2~3个相互垂直径线描述 , 注意单位统一 。 对于随访患者 , 应注意显像剂摄取和病灶大小的测量方法与前次显像一致性 。 对于PET/CT检查前其他影像检查(如CT、MRI、超声)发现的病变(包括日期)应描述与之相对应的PET影像所见 。
2.4.2对附加图像的要求
报告中的主要异常所见均需附加相应的截图 , 并加以必要的标示和文字说明 。 所给图像应清晰显示病灶的影像特征性表现 , 与影像所见中的文字表述一致 。
2.5影像诊断意见
鉴于临床医师常习惯于首先阅读PET/CT报告的检查意见 , 故此部分在报告中最为重要 。 PET/CT检查意见的关键在于清晰简要 , 层次分明 , 避免重复影像所见或进行赘述讨论 。 要求如下:①影像诊断意见应按照临床诊疗意义排序 , 首先回答临床主要关注问题 , 如“是否发现了恶性病变”“病变累及范围及分期”“治疗后随访病变PET及CT的响应评估”等;对于不能明确诊断的病变提出鉴别诊断 , 并尽可能提出帮助明确病变性质的诊疗措施(如提示适宜的活检部位或有针对性的其他检查方法) 。 ②影像诊断意见所使用的语言应尽可能清晰和明确 , 如“未见”“可排除”或“考虑为XX疾病”等确定性语言 , 以避免造成误解 。 ③复诊PET/CT影像诊断应与之前检查(注明日期)对照 , 提出总体病变数目、大小及代谢的变化情况 , 并尽可能给出评估意见 。
3报告的签发
报告的书写人员首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 , 报告医师完成报告后应仔细检查报告中的所有文字及图像并签字/签章 。 报告审核是保证医疗质量的有效措施 , 审核重点在于报告的正确性与合理性 , 建议双审核 , 原则上由具有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核医学专业医师完成并签字/签章 。 当诊断困难时 , 报告审核医师有责任通过与临床进一步沟通了解患者的临床情况 , 复习相关疾病知识 , 并组织集体阅片 , 以保证报告的整体质量 。
4报告范例
PET/CT报告虽无固定的写法 , 不同中心也有各自的格式 , 但总体要求一致:即PET/CT的书写要做到客观全面、条理清晰、重点突出、逻辑性强、文字凝练、术语准确、解决临床实际问题 。 为使广大核医学医师在实际工作中有经验可以借鉴 , 特附PET/CT报告范例(图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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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资料来源:中国医学影像学杂志,2021,2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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