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实名举报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大量造假 被举报人曾遭银保监警告并罚款( 二 )


举报人曾与被举报公司对簿公堂
张乃丹在举报信中还提出 , 2020年曾因名誉权纠纷与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对簿公堂 。

员工实名举报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大量造假 被举报人曾遭银保监警告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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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截图
据嫩江法院公开信息 , 2020年7月20日 , 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诉被告张乃丹名誉权纠纷一案 。 案情简介显示 , 张乃丹曾是原告单位职工 , 自2019年1月2日起 , 张乃丹无故旷工 , 原告多次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通知被告返岗 , 张乃丹始终未向单位反馈任何理由并拒绝返岗 。 故原告诉至法院 。
根据该案裁判文书显示 , 嫩江市人民法院认为 , 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实张乃丹在网络平台发表的文章内容对该公司名誉权造成了侵害 , 张乃丹向各大网站发表文章的行为是属于公民行使申诉控告的权利 , 且张乃丹所陈述的文章关于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与嫩江支公司有违法违纪三项内容 , 经省银保监局查实了虚列费用一项 , 并对单位和相关人员进行罚款 , 所以张乃丹并没有造成对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名誉权的侵犯 。 因此 , 嫩江市人民法院驳回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诉讼请求 。

员工实名举报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大量造假 被举报人曾遭银保监警告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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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张乃丹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此后 , 中国人寿黑河分公司不服判决 , 向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在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以其认为该案没有上诉的必要 , 同意一审判决为由 , 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 。 法院认为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河分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 , 不违反法律规定 , 予以准许 。
员工实名举报中国人寿嫩江支公司大量造假 被举报人曾遭银保监警告并罚款】(大众网·海报新闻采访人员张稳综合整理于中新经纬、中国证券报、嫩江市人民法院、中国银保监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