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农商银行被骗贷6000万元 评估价值近亿元抵押物无法清偿债务

日前 , 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披露刑事判决书 , 显示抚州农商银行被骗贷款6000万元 。

抚州农商银行被骗贷6000万元 评估价值近亿元抵押物无法清偿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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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用虚假资料骗取贷款6000万元
判决书显示 , 2014年 , 抚州市川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川田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雄与杨某辉相识 , 彼时两人均急需资金 。 陈某雄需要偿还大量民间借贷 , 杨某辉由于经营房地产公司无法获得银行贷款 , 两人商议后决定以川田公司装修为由 , 并以杨某辉公司旗下商铺店面作为抵押 , 向抚州农商银行申请贷款6000万元 , 成功后进行分配 。
为了获得银行贷款 , 陈某雄指使川田公司会计伪造会计报表及相应购销合同、发票等 , 将川田公司资产数额及营业额扩大 , 又虚构贷款事由向抚州农商银行申请贷款 。
判决书中也有提及银行放贷的审核过程 。 抚州农商银行负责此次信贷的员工表示 , 其公司五人先后到川田公司、杨某辉提供的抵押商业店面实地考察 , 并对抵押店面出具了一份价值认定协议书(认定店面价值1亿元) , 未到供水、供电、税务部门了解川田公司实际情况 , 未实地了解贷款资料中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 也没有调查陈某雄所有或实际控制的公司 。
贷款审核人员通过审核川田公司的贷款资料 , 并上交给农商行信贷部门 , 银行贷审会审议通过发放贷款 。
2014年9月 , 抚州农商银行发放贷款 。 陈某雄将这笔资金按照约定转账给杨某辉4000万元 , 剩余欠款均用于偿还个人债务 。
抵押店面最终无法清偿债务
对于陈某雄来说 , 用银行贷款偿还个人民间借贷只能是拆东墙补西墙 , 对生产经营并没有任何改善 , 按时付息几个月后 , 陈某雄无力还贷 , 情况一时陷入僵局 。
抚州农商银行在得知这种情况后 , 于2015年10月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并在陈某雄未能履责的情况下请求法院对抵押物进行强制执行 。
法院对抵押物进行执行进入 , 对抵押物进行司法评估 , 评估价值9149.22万元 , 并在司法网络上进行拍卖 。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 , 评估价值近亿元的抵押物上架后遭到流拍 , 并且在第二次以5124万元底价进行拍卖时仍未能成交 。 两次流拍后 , 抚州农商银行向法院申请将抵押物交付用以抵偿债务 , 省法院裁定以第二次起拍价作价将抵押物交付抵偿债务 。
骗贷人获缓刑
上述民事诉讼仅代表抚州农商银行对财产的追索 。 在过程中 , 银行发现了陈某雄贷款资料的虚假 , 陈某雄骗贷一案案发 。
2019年11月 , 陈某雄在厦门被抓获 。 经江西省高院指定管辖 , 此案交由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余江区人民法院认为 , 陈某雄指使他人制作虚假资料 ,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 , 其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 。 虽然陈某雄在申请贷款时提供了足额抵押物 , 但是该抵押物经法定执行程序后尚不能了债银行债务 , 导致放贷银行尚有650余万元资金不能回收 , 损失特别重大 。
2020年12月 , 余江区人民法院认定陈某雄犯骗取贷款罪 , 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 , 缓刑4年 , 并处罚金30万元 。
抚州农商银行被骗贷6000万元 评估价值近亿元抵押物无法清偿债务】另外判决书显示 , 杨某辉已另案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