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干妈| 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骗腾讯被公诉 数额巨大恐遭重判

原标题:最新进展!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骗腾讯被公诉
2021年2月7日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将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曹某等三人向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享有的诉讼权利 , 依法讯问了被告人 , 并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郑某君、刘某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 , 冒充"老干妈"公司员工骗取腾讯公司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

老干妈|  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骗腾讯被公诉 数额巨大恐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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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骗腾讯被公诉恐获十年以上刑期
【此前报道】
2020年4月 , 腾讯公司以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干妈公司")拖欠广告费为由请求查封、冻结该公司1624万余元财产 。
6月30日 , 老干妈公司发布声明 , 称从未与腾讯公司进行过任何商业合作并已向贵阳警方报案 。
7月1日 , 贵阳市公安局双龙分局通报 , 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郑某君伪造老干妈公司印章 , 冒充该公司市场经营部经理 , 与腾讯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 以便获取推广活动中配套赠送的网络游戏礼包码 , 后通过互联网倒卖非法获利 。
现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 , 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 , 了解案情 , 引导侦查 。
2020年8月7日 ,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冒充"老干妈"公司工作人员行骗的犯罪嫌疑人曹某、刘某利 。

老干妈|  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骗腾讯被公诉 数额巨大恐遭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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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骗腾讯被公诉恐获十年以上刑期
多知一点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 , 数额不满5000元的 , 单处罚金刑;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 , 为拘役刑;1万元的 , 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200元 , 刑期增加一个月 。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满3万元 ,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为有期徒刑三年 。 数额每增加2000元 , 刑期增加一个月 。 具有两个以上情形的 , 在六个月之内酌情增加刑期: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个人合同诈骗 , 数额10万元 , 并具有上列情形之一的 , 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1万元 , 刑期增加一个月;每增加情形之一 , 刑期增加六个月;
老干妈|3人冒充老干妈员工骗腾讯被公诉 数额巨大恐遭重判】【单位犯罪责任人员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单位合同诈骗 , 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8万元的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金刑;8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拘役刑;10万元 , 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3300元 , 刑期增加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