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虐童事件背后是不合格父母 呼吁将虐待儿童罪纳入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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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钳拔牙、针刺大腿、烟头烫嘴、热水浇头、喂食猫粮……遭受如此非人虐待的是一名6岁女童 , 施暴者竟然是她的亲生母亲及其男友 。 辽宁抚顺6岁女童被虐事件曝光后 , 检察机关以受害女童母亲及其男友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 法院当天予以立案 , 表示将依法从重从快严惩犯罪嫌疑人 。
在对施暴者加以谴责和对孩子的心疼之后 , 此案再次引发人们发出叩问 , 为何虐童案件屡禁不止?
虐童事件背后是不合格父母
家住河北省承德市的小玲(化名)出生于2012年 , 是家中的二女儿 。 2018年4月以来 , 6岁的小玲多次遭到亲生父母殴打 , 其父母甚至使用擀面杖、老虎钳等工具对女儿进行伤害 , 还长期强制让小玲居住在家中卫生间内 , 限制小玲的活动范围 , 令其单独吃饭 , 致使小玲身体多处受到伤害 , 经鉴定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
2018年10月 , 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 , 指控小玲的父母被告人郭某云、唐某玲犯故意伤害罪、虐待罪 。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 , 两名被告人对自己抚养、共同生活的年幼女儿经常从肉体和精神上肆意进行摧残迫害 , 情节恶劣 , 其行为均已构成虐待罪 , 依法应予惩处 , 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虐待罪的罪名成立 。
虎毒尚不食子 , 可这对父母却对亲生女儿痛下狠手 , 实在让人难以理解 。 《法治日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此案更让人诧异的是 , 法院认定 , 父亲郭某云在共同犯罪中罪责相对较轻 , 而母亲唐某玲对女儿小玲施暴更狠更多 。
事实上 , 在目前办理的虐童案件中 , 不幸的孩子遭受的暴力绝大多数都来自于父母 , 可以说每一起虐童案件背后 , 都有一名情绪失控的家长 。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曾对2008年至2013年6年间媒体报道的697例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进行统计 , 梳理撰写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调查与研究报告》(以下简称《研究报告》)显示 , 其中85%的案件为父母施暴 , 亲生父母施暴占75% , 继父母或养父母施暴的占10% 。
此现象难免令人觉得不可思议 。 相关专家认为 , 这与传统的教育陋习和父母的人格失范不无关系 , “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才”等传统观念在不少父母心中根深蒂固 , 一些父母容易将自身产生的负面情绪转移到孩子身上 , 将发泄的途径投向无力反抗的孩子 。
更重要的是 , 处于弱势的孩子很少会主动寻求救济 , 虐童事件很难被及时发现 , 而施暴者在这一过程中往往变本加厉 。 上述《研究报告》显示 , 未成年人对父母的家暴行为进行报案的只占2% 。
“虐童事件具有隐蔽性 , 往往虐童事件被曝光之前 , 实际虐待行为已经持续了很长时间 。 ”中国地质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法学教研室讲师陈雪表示 , 公众会声讨曝光出来的虐童事件 , 但父母在虐待孩子时不会受到外界压力和足够的约束 。
呼吁将虐待儿童罪纳入刑法
2010年8月 , 张某与陈某离婚 。 2010年12月 , 张某产下两人的儿子小明(化名) 。 经法院调解 , 小明跟随父亲陈某生活 。 2017年5月 , 张某在未经陈某同意的情况下 , 将小明从幼儿园接至其与男友史某共同租住的河北省石家庄市一处单元房 , 3人共同生活 。
2017年11月24日至25日 , 史某和张某在租住地对小明进行殴打 , 造成小明高烧、呕吐等症状 , 身上多处瘀伤 。 小明随后被送往社区医院治疗 , 因治疗效果不理想 , 于当年11月28日转诊至医院重症监护治疗 。 经鉴定 , 小明体表挫伤面积累积已达体表面积30%以上、挤压综合征达Ⅱ级以上 , 以上两项损伤程度分别构成重伤二级 。
警方接到报警后将史某、张某传唤至派出所 。 2018年6月 , 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史某和张某犯故意伤害罪 , 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 小明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法院判决两被告人赔偿其经济损失7万余元 。 分页标题
【法治日报|虐童事件背后是不合格父母 呼吁将虐待儿童罪纳入刑法】据了解 , 虐待儿童行为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照顾 。 上述《研究报告》显示 , 73%的虐童案件涉及身体暴力和性暴力 , 对精神暴力和忽视、抛弃的案件还没引起足够的重视 。
陈雪说 , 目前 , 国内相关法律尚未设立专门“虐童罪” , 但从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暴法到刑法、宪法 , 我国一系列法律法规中都有关于未成年人抚养、保护的明确规定 。 在办理的虐童案件中 , 大部分以虐待罪或故意伤害罪处理 。
近年来 , 针对屡禁不止的虐童现象 , 不少专业人士呼吁将“虐童罪”纳入刑法 。 “刑法应该有针对伤害对象是儿童的法律条文 , 至少针对儿童的伤害行为在量刑标准上要超越针对成年人的量刑标准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江涛表示 ,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不但未尽到法定监护职责 , 还故意虐待伤害未成年子女 , 应当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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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研究数据显示 , 童年的暴力影响会造成80%儿童出现难以平复的心理障碍 , 被虐待的孩子自残轻生的几率更大 , 而这种阴影也会在今后的人生中被逐渐放大 , 甚至埋下暴力犯罪的种子 。
秋日的暖阳中 , 小阳(化名)坐在课堂上 , 眼里充满着对新生活的渴望 , 与两年前的满面愁容判若两人 。
2018年12月 , 在某地贴吧和微信朋友圈里突然爆出一段视频 , 口喷消毒液、皮筋拴生殖器、热水烫腿……短暂的画面上 , 一名6岁男童赤裸着下身 , 大面积烫伤 , 一名河北省海兴县口音的女子情绪激动地说着什么 。 视频立时引发社会关注 。 海兴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公安刑侦、网监部门联系 , 要求甄别核实视频真实性 。 经确认 , 视频中的男童系海兴县本地人 。
海兴县检察院认为该男童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况下 , 没有能力告诉 , 属于刑法规定的情形 , 应当立案侦查 。 经过与公安、法院等部门会商 , 均认为嫌疑人行为涉嫌构成虐待罪 。 当年12月18日 , 小阳的继母肖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虐待罪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 。
办案过程中 , 海兴县检察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 , 倾情做好幼童身心健康康复工作 。 该院联系专业心理咨询师 , 对孩子做心理测评 , 并组建心理疏导团队 , 制订疏导方案、定期康复训练 , 最大限度尽快消除孩子的心理阴影 。 与此同时 , 检察官向肖某讲解相关法律规定 , 消除其错误认识 , 肖某逐渐由原来的不配合到幡然悔悟 , 起诉前自愿认罪认罚 。 最终 , 肖某被法院以犯虐待罪和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
在陈江涛看来 , 在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抵制虐童方面 , 既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动员 , 织牢周密的防护网 , 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 也要对于遭受暴力的孩子做好救济 , 尽可能对其心理创伤进行补救 , 让孩子脱离遭受虐待的阴影 。
今年5月 ,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 ,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 。 “一些地方在基层社会治理过程中 , 有意识地强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 在网格化治理、信息化管理中加入家庭情况评估等 , 不仅对事先预防有作用 , 也会在事后及时干预 , 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 , 是预防抵制虐童很好的尝试 。 ”陈江涛说 。
采访人员 周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