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强化海南免税店监管,税务总局严管非离岛免税品

海南离岛免税政策升级后 , 离岛免税店“十一”假期销售火爆 。 为了规范免税店税收管理 , 强化监管 , 税务总局发布新规 。
10月10日 , 税务总局公布了《海南离岛免税店销售离岛免税商品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 , 要求目前海南获批的4家免税店若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 , 需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 并分别核算离岛免税商品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 , 否则不得免税 。 《管理办法》11月1日起施行 。
为推动海南自贸港建设 , 国家进一步放宽了海南离岛免税政策 , 免税商品种类拓宽至45类 , 绝大多数商品购买次数不限 , 而且旅客每年免税购物额度提至10万元 。 目前海南有四家免税店 , 分别是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海口日月广场免税店、琼海博鳌免税店、三亚海棠湾免税店 。
这一政策优惠激发了旅客购物热情 , “十一”假期海南免税店一些热销柜台甚至排起了长龙 。 据海口海关统计 , 10月1到8日 , 海口海关共监管海南离岛免税购物金额10.4亿元、旅客14.68万人次、件数99.89万件 , 同比分别增长148.7%、43.9%、97.2% 。
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 随着海南离岛免税店数量的增加 , 以及离岛免税商品种类、数量的丰富和增多 , 对税务部门实施免税店税收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 为推动海南离岛免税政策效应的更好发挥 , 促进海南国际消费中心建设 , 同时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海南离岛免税店增值税、消费税管理 , 健全免税店税收管理体系 , 经商财政部 , 税务总局制定了《管理办法》 。
此次《管理办法》一大亮点 , 是明确了离岛免税店销售商品的增值税、消费税税收管理要求 。
其中第五条要求 , 离岛免税店销售非离岛免税商品 , 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 。 第六条规定 , 离岛免税店兼营应征增值税、消费税项目的 , 应分别核算离岛免税商品和应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 , 不得免税 。
按照此前《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 离岛免税商品有种类限制 , 目前获批一共有45类品种 , 包括手机、化妆品、手表、首饰、鞋帽、服装服饰等 。
另外 , 为了强化监管 , 上述《管理办法》要求离岛免税商品经营企业 , 需将销售离岛免税商品的有关信息 , 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离岛旅客信息和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通过税务机关规定的报送格式或传输方式 , 完整、准确、实时向税务机关提供 。
由于海南离岛免税政策优惠力度较大 , 客观导致存在套利空间 , 一些走私团伙利用离岛免税政策 , 收购他人离岛免税额度组织购买免税商品后 , 再向市场出售牟取非法利益 。
【税务总局|强化海南免税店监管 , 税务总局严管非离岛免税品】9月24日 , 海关总署发布消息称 , 截至目前 , 海关通过监管系统对海南离岛免税购物的219名违规旅客进行了“三年内不得购买离岛免税商品”的处罚 , 同时对364名企图将免税商品带出隔离区的旅客实施拦截劝阻 。 据悉 , 219名违规旅客中 , 有28人为不按规定携运免税商品离岛 , 191人为销售免税商品牟利 。
(责任编辑:常丹丹 HO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