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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青网|丈夫把46万元转给情人,法院:赠与无效】
_本文原题:丈夫把46万元转给情人 , 法院:赠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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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蔡磊 邹军 见习采访人员 柴军虎)两年多的时间 , 从 50 元、100 元到 1000 元、10000 元各种不等的金额 , 丈夫李先生背着妻子于女士给叫小影的女子累计转账 200 多次 46 万余元 , 为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 于女士把小影起诉到了法院 。 现代快报采访人员了解到 , 近日 , 苏州昆山法院审理了此案 。
于女士和李先生 2009 年领证结婚 , 自 2017 年开始李先生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 从 50 元、100 元到 1000 元、10000 元陆续向小影通过微信、支付宝转账 , 截至 2019 年 10 月累计转账 200 多次 46 万余元 。
于女士还向法庭提供了一组证据 , 包括公安机关出具的《家庭暴力告诫书》、医院病历、李先生保证书等 , 以此证明李先生对她有多次殴打行为 。
因小影介入于女士的家庭生活 , 导致夫妻之间关系紧张 , 李先生也曾向于女士保证和小影 " 断绝关系不再往来 , 如有出轨行为则净身出户 , 并放弃孩子抚养权 。 " 如今丈夫的转账行为实在让于女士无法忍受 , 小影没有合法理由得到这些款项 , 因而请求法院判令小影返还 。
小影介绍 , 李先生的转账并不是无缘无故 , 这些是她在李先生所在法定代表人的公司期间的工资、提成收入 , 转款行为都发生在劳动合同履行期 , 不属于不当得利 。 小影向法庭提交了部分业务提成对照表、社保参保明细等 , 来试图证明 2017 年 3 月至 2019 年 10 月其在李先生的公司任职情况 。 小影的辩护人提出 , 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也应当认定为正常的必要支出 , 李先生有权自主处置 。
对于小影的辩解 , 于女士的辩护人则拿出了小影的辞职申请书、企业退工证明 , 表示小影与李先生的公司只是有过一段时间的劳动关系 , 工资发放也是由公司财务发放 。 而于女士称 , 李先生的转款比较频繁 , 且不在正常工作时间 , 有的甚至是在凌晨 , 明显不符合工资发放的常规流程及金额 。
法院经审理查明 , 自 2017 年开始至 2019 年小影、李先生之间通过微信、支付宝等往来转账行为连续且频繁 , 李先生转账给小影金额共计 46 万余元 , 小影转账给李先生金额共计 8 万余元 , 金额相差近 38 万余元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李先生、小影之间的转账行为违背公序良俗 , 根据《民法总则》的相关规定 , 李先生的赠与行为系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 小影无充分的证据证明所收转账款项是工资、提成等合法收入 , 于女士依法可以要求小影返还占有的相应财产 。
最终 , 法官根据当事方的职业、收入等因素 , 酌定李先生部分大额转账合计 24 万余元超出了有权自主处置夫妻共同财产的合理范围 , 判决小影应当依法返还女士 24 万余元 。( 文中人物化名 )
责任编辑:朱佳琪(EN042)
来源:(北青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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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青网|丈夫把46万元转给情人,法院:赠与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