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诽谤他人遭判刑,网络“喷子”当警醒


_本文原题:诽谤他人遭判刑 , 网络“喷子”当警醒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光明网|诽谤他人遭判刑,网络“喷子”当警醒】

光明网|诽谤他人遭判刑,网络“喷子”当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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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被害后 , 许多人对她及其家人表示同情 , 并对杀人凶手予以谴责 。 然而 , 一个叫谭斌的网民非但不表同情 , 而是通过网络用“贱妇、臭货、活该死你”等极其恶毒的语言对江歌及其母亲进行侮辱、诽谤 , 公然贬低、损害他人人格 。 日前 , 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以侮辱罪、诽谤罪 , 数罪并罚 , 终审判决谭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 早在2013年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将“网络诽谤”入刑 。 严惩之下 , 为什么仍有网络“喷子”以身试法?这些人心态很不健康 , 生活中一旦遇到不顺心的事情 , 就一股脑地将不满发泄到网络上 , 把网络当作了“出气筒” , 企图一“喷”为快 。 也有一些人怀有侥幸心理 , 认为化名登录 , 躲在网络背后骂人可以逃避追查 。 殊不知 , 这完全是掩耳盗铃 , 现代科技完全可以循着上网痕迹将其抓获 。 还有一些人法治观念极其薄弱 , 认为只要不是自己原创 , 跟风骂人不犯法 , 殊不知刑法评判的是其行为及后果 , 跟风骂人不是脱罪的理由 。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 每个网民应当尊重权利应有的法律界限 , 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是底线 , 逾越了底线 , 就离法律惩罚不远了 。孟亚生/文勾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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