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化”需治理矫正

_原题为 幼儿园“小学化”需治理矫正
【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化”需治理矫正】付彪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 , 教育部9月7日起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其中明确 , 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教育内容 , 不得开展违背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活动 。
幼儿学前教育 , 应该重视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培养 。 然而多年来 , 一些幼儿园违背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认知特点 , 提前强化知识技能训练 , “小学化”倾向比较严重 , 剥夺了学前儿童的快乐 , 影响了其身心健康发展 。
早在2012年 , 教育部就曾下发《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 , 明确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 , 不得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 , 不得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 近年来也多次发文禁止、多次整治 , 但是往往过不了多久又死灰复燃 , 甚至呈愈演愈烈之势 。
幼儿园“小学化”背后是“应试教育”在作怪 。 在一些家长看来 , 孩子在幼儿园学习小学的内容 , 到了上小学时就可以轻松一些 , 还能比其他同学抢先一步 , 认为“一步快、步步快” 。 虽然教育部门一直强调 , 小学完全实行就近免试入学 , 包括民办小学也不得举行各种测试 , 但许多小学在招生时 , 会明里暗里考察小孩掌握的知识 , 而那些提前“小学化”的孩子往往更有被录取的优势 。 这样一来 , 幼儿园如果不教小学的内容 , 家长们在焦虑之下就会把孩子送到社会培训机构 。
可以说 , “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观念普遍流行 , 助长了教育的极端功利化 , 加剧了幼儿园的生存竞争 。 特别是目前大多数民办幼儿园为了在激烈竞争中胜出 , 往往会以“小学化”的成果显示其竞争力 。 因此 , 仅靠发文禁止和整治幼儿园“小学化”是不够的 , 必须要求所有社会培训机构都不得“小学化” , 这就需要立法解决这一问题 。 因为目前提供学前教育的社会机构大多属于工商注册、工商监管 , 不属于教育部门管理的范畴 。
很多发达国家都有专门立法 , 禁止对0至6岁的幼儿进行小学化教育 , 任何社会培训机构都不能对幼儿进行“超前教育” , 否则就要受到法律追究 。 诚然 , 我国要摆脱“应试教育”还需要较长时间 , 但在持续推进考试评价改革的同时 , 对学前教育乱象进行全国性的立法治理 , 从而推动教育部门和社会各方共同遏制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 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 实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良心法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