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收取彩礼同居2个月后闹分手,会昌一女子被判返还八成彩礼!

收取巨额彩礼后说拜拜 , 女方被判返还八成彩礼!

彩礼|收取彩礼同居2个月后闹分手,会昌一女子被判返还八成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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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会昌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 , 被告被判返还原告80%的婚约彩礼 。
2019年农历正月 ,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谈婚 。同年3月8日 , 原告方与被告方签订红单 , 约定长庚礼 , 原告方当场支付 。后原、被告双方开始同居生活 , 并前往湖北省黄石市务工 。同年5月16日 , 被告离开原告 , 且明确表示不愿意与原告共同生活 。
法院认为 , 被告父母借女儿与他人谈婚之际收取巨额财物 , 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 , 且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 原告请求被告返还彩礼 , 符合法律规定 , 法院予以支持 。双方约定并已实际给付的长庚礼数额较大 , 应认定为彩礼 。因“三金款”只有两万元 , 其中一万元为微信转账 , 另外一万元为原告以每次发520元红包的形式支付给被告 , 应认定为特定含义的赠与 , 且金额不大 , 可不予返还 。
【彩礼|收取彩礼同居2个月后闹分手,会昌一女子被判返还八成彩礼!】原告与被告实际共同居住时间为两个月且两人未达法定结婚年龄 , 法院酌定返还80%为宜 。综上 , 会昌法院判决被告返还原告80%的婚约彩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