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低于|“每桌不低于588元”,岂能边反浪费边设“低消”?

 
“制止餐饮浪费”尤其要注重市场和政府的边界 , 否则有可能适得其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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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低于|“每桌不低于588元”,岂能边反浪费边设“低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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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部分截图 。
“2桌及以上宴席 , 按每桌不超过18个菜品 , 价格不低于588元的标准实施”“自助餐式宴席按不超过18个菜品准备 , 价格不低于60元/人”近日 , 四川通江县一自媒体转发的《通江县餐饮行业制止浪费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引发争议 。 不少网友认为 , 这不是在提倡节约 , 而是在提倡餐饮涨价 。
据红星新闻对当地餐饮从业人员的采访 , 当地一般的酒席价格在500元左右 , 每桌约有22到26个菜品 , 《公约》中的价格确实偏高 。
这个《公约》到底是谁制定的 , 如今也莫衷一是 。 通江县餐饮协会称 , 这是商务局搞的 , 用的是餐饮协会的牌子(名义);而通江县商务局则表示 , 这是餐饮协会制定的 , 在通江县商务局备案 。 目前 , 该《公约》已经从通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撤下 , 预计国庆长假后召集餐饮协会再作处理 。
用“最低消费”的方式来制止浪费 , 从初衷上来说 , 可能意在提醒商家提高菜品质量 , 减少普遍存在的宴席浪费;同时防止打价格战抢客 , 减少不正当竞争带来的额外浪费 。 但从政策导向和结果来看 , 这样的初衷未必能够达成 。
近段时间以来 , 制止餐饮浪费的倡议得到了广泛的回应 , 各级各地政府为此都采取了一些很好的举措 。 比如《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征求意见稿)》中提出 , 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或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 。 这样的政策导向 , 既可以减少舌尖上的浪费 , 又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也得到了舆论的肯定 。
当然 , 也有地方把“好经”给念歪了 。 通江县的这个《公约》无论是规定每桌价格不低于588元 , 还是自助餐每人不低于60元 , 价格“限低不限高”给人最直观的感受就是强制高消费 。 这哪是提倡避免舌尖上的浪费 , 分明是在为舌尖上的浪费火上浇油 , 是打着制止浪费的口号来强制高消费 , 鼓励浪费 。 到头来 , 菜品质量不见得提高 , 但宴席的费用肯定是高了 。
宴席的菜品和价格 , 是由市场决定的 。 地方相关部门当然可以采取倡议的方式 , 倡导减少菜品数量 , 但不宜直接干预市场定价 , 更不宜设置最低标准 。
商家之间为了保证他们觉得应该得到的利润 , 常常会暗中形成价格联盟 , 实际就是价格操纵 , 这本身就是违法的 , 一旦被职能部门发现 , 就要依法处罚 。 无论是当地行业协会也好、商务局也罢 , 应该监督和管理的是这种价格操纵行为 , 而不是亲自上场去试图操纵价格 。
面对质疑 , 商务局将球踢给了餐饮协会 , 餐饮协会又把球踢回商务局 , 都不愿领取这“军功章” 。 但无论当初是谁制定的 , 《公约》如今已经撤下 , 就该认真反思究竟为何引发争议——这其中不只是具体条文的疏漏 , 也是管理理念上的偏差 。
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响应“制止餐饮浪费”的倡议 , 值得肯定 。 但在这过程中 , 尤其要注重边界和实效 。 边界主要是市场和政府的边界 , 要避免干预正常市场交易;实效主要是初衷和效果的一致 , 要放到现实中去考量 , 避免政策落空 。 无论从哪一点上来说 , 这种“用最低消费来制止浪费”的政策 , 都不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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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