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新闻|大数据时代下 保护你的“脸”有多重要


【央视网新闻|大数据时代下 保护你的“脸”有多重要】

央视网新闻|大数据时代下 保护你的“脸”有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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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网消息(采访人员 徐也晴)10月1日 , 新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 。 《规范》要求 , 在收集人脸、指纹等个人生物识别信息前 , 应单独向个人信息主体告知收集、使用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以及存储时间等规则 , 并征得个人信息主体的同意 。
近年来 ,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疾速发展 , 人脸识别技术在各国出现了爆发式增长 。 随处可见的“刷脸支付” , 部分小区、学校和景点的“入园门禁”……这些无疑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 。 但在这看似“高大上”的技术的背后 , 个人生物信息被过度采集和滥用的风险也不容忽视 。
“人脸识别”风险存在于何处?
调查发现 , AI“换脸”及类似软件的“坑”不少 。 不法分子通过收集照片、视频 , 利用AI技术“换脸” , 用伪造的照片或视频实施诈骗 , 使“AI换脸”变成了“AI造假” 。
2019年8月上线的一款名为“ZAO”的APP就曾涉嫌违规 , 泄露用户隐私 。 该APP用户协议规定 , 用户默认肖像权利人同意授予ZAO及其关联公司全球范围内完全免费、不可撤销、永久、可转授权和可再许可的权利 , 这意味着用户在无形中将自己的肖像权拱手让人 。
北京互联网法院的数据显示 , 自2018年9月9日至2020年8月31日 , 该法院共受理利用网络侵害人格权纠纷6284件 , 其中涉网侵害肖像权纠纷4109件 , 占比约65.4% 。 值得注意的是 , 在网络环境中 , 侵害肖像权的行为越来越隐蔽 。 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受理的侵害肖像权纠纷中 , 约50.8%的侵权行为方式以软文广告形式出现 , 软文广告和在网络店铺中售卖明星同款商品现象尤为突出 。
有媒体报道 , 一些电商平台以0.5元每份的价格出售匹配了身份信息的人脸数据 。 如此“廉价”的身份信息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 , 极易被实施精准诈骗 。
对于“人脸识别”技术的“反抗”
今年6月15日 , “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第一次开庭 。 具有法律专业背景郭兵收到杭州野生动物世界的短信 , 提示其园区年卡系统已升级为人脸识别 , 他认为人脸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 , 不同意接受人脸识别 , 要求园方退卡 。 双方协商未果后 , 2019年10月28日 , 郭兵向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此前 ,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劳东燕也遇到类似的状况 , 并明确对物业公司和居委会表达了拒绝 。
劳东燕认为 , 在小区安装人脸识别装置并无必要 , 人脸识别技术给社会带来的巨大风险 , 远远大于它带来的各种便利 。 另一方面 , 不经同意收集人脸数据 , 也违反了现行的法律规定 。
有专家认为 , 人脸识别技术并不一定适合在很多场合采集 , 建议采取自愿原则 , 给予居民充分的选择权 , 刷卡门禁和人脸识别门禁并存 。
在隐私与便利之间 , “人脸识别”应如何平衡?
针对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深度伪造”他人的肖像、声音 , 侵害他人人格权益 , 甚至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 , 将于明年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提出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 , 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
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网络音视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也规定 , AI造假音视频不得随意发布 , 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 , 并“以显著方式予以标识” 。
此外 , 《网络安全法》明确规定 , “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 , 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 。
在征得同意的同时 , 《规范》也明确了存储时间规则 , 包括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要与个人身份信息分开存储、原则上不应存储原始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等 。分页标题
除了相关的法律条文约束 , 我们也要适当增强自我隐私保护意识 , 认真阅读相关隐私条款 , 对于信任度有存疑可能的应用 , 应当明确拒绝其信息收集行为 , 警惕个人隐私泄漏风险 , 助力人脸识别行业良性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