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公司的一名女员工称能低价代购奢侈品,4人被骗,人上当被骗共计640余万

【供电公司的一名女员工称能低价代购奢侈品,4人被骗,人上当被骗共计640余万】供电公司的一名女员工称能低价代购奢侈品 , 竟有4 人上当被骗共计640余万 。
戴某用此方式骗取被害人牛某订货款1 121 939元(转账地为北京市东城区)被害人刘某订货款80万元、被害人邹某订货款150万元、被害人吴某订货款300万元 , 共计6 421 939元 。
被害人牛某发现被骗报案后 , 公安机关将戴某电话传唤到案 。
2020年7月 ,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电话戴某到该院配合公安机关执行逮捕 。 同月28日 , 被公安机关逮捕 。 她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
戴某的辩护人认为 , 戴某系初犯 , 有自首情节 , 认罪认罚 , 且戴某在与牛某等被害人交易的初期曾多次低价代购奢侈品 , 使牛某等人转卖后获得高额利润 , 综上 , 请求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
认为 , 戴某目无国法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 , 骗取公民财物 , 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 且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予惩处 。
对于辩护人所提的被害人曾从中获利的辩护意见 , 经查 , 并不影响诈骗事实的认定 , 不能作为从轻处罚的理由 。
鉴于被告人戴某系初犯 , 具有自首情节 , 认罪认罚 , 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
故以犯诈骗罪 , 判处戴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 , 并处罚金十三万元 , 并责令戴某退赔各被害人的损失 。
本文相关词条概念解析:
被害人
【供电公司的一名女员工称能低价代购奢侈品,4人被骗,人上当被骗共计640余万】被害人(victim)指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受到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 在公诉案件中 , 被害人是当事人之一(刑事诉讼法第82条明文规定) , 在一定程度上起证人的作用;如果他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就成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 享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在自诉案件中 , 被害人为自诉人 , 享有当事人的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