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内蒙古一公安局原局长被判无期

中新网鄂尔多斯9月29日电 (采访人员 张林虎)29日,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称,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原副旗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贾净博涉黑案宣判,贾净博被判无期 。
29日,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贾净博等6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认为,以被告人贾净博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依法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贾净博作为组织者、领导者,应当对其所犯罪行和该组织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其他组织成员应当对各自所犯的罪行承担相应责任 。
此前,据主办该案的鄂托克旗公安局消息称,专案组共侦破贾净博等人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73起,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非法拘禁、非法采矿等16项罪名,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14.525亿元 。
【组织|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 内蒙古一公安局原局长被判无期】图为宣判现场 。法院供图
最终,法院认定被告人贾净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采矿罪、贪污罪、受贿罪等17项罪名,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刘长江、韩勇、段宝等40名被告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采矿罪等23项罪名,分别被判处18年到1年6个月有期徒刑不等 。
其余20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虚假诉讼罪、串通投标罪等,分别被判处4年到1年有期徒刑不等 。同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罪名和情节,分别判处不同数额的财产刑 。(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