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肃|人民公安报评论员:切实维护警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


为了“早高峰买菜也能随意通行” , 浙江杭州一名大爷网上购买了全套交警制服;山西晋中男子冯某身着假警服对中老年妇女实施诈骗;吉林长春一处“黑窝点”非法经销假警服 , 仓库堆满了棉大衣、作训服、衬衣等衣物……
【严肃|人民公安报评论员:切实维护警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近期 , 媒体接连报道了多起非法制售、使用警服等违法犯罪行为 , 曝光的问题令人警醒 。 9月10日 , 公安部召开视频会议 , 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底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专项工作 , 依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行为 。 “强烈支持!务必规范使用警服 , 维护警察权威!”这一决定引发社会关注 , 获得群众广泛支持 , 给心存侥幸、试图非法制售和使用警服的人敲响了警钟 。
警服是人民警察专用的制式服装 , 是人民警察身份的重要标志和人民警察形象的重要体现 。 然而 , 屡打屡现的非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警服等违法犯罪行为 , 严重影响了人民警察队伍形象 。 尽管一些假警服做工粗糙、质量低劣 , 但广大群众仍然难以分辨 。 一些行业制服在图案与颜色搭配方面与警服标志相仿 , 造成群众视觉混淆 。 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群众对警察的信任 , 身着假警服冒充警察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 扰乱了执法环境 , 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 必须依法打击整治非法制售警服行为 , 以严密的法律制度、严厉的打击惩治、严肃的治理追责 , 确保警服的专用性和严肃性 , 维护人民警察的形象 。
法律从顶层设计层面 , 为维护警察专用标志等权威性筑起坚实屏障 。 我国刑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等法律规章制度 , 从总体上确定了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等的专用性 , 并对非法生产、买卖、使用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的行为 , 作出了处罚规定 , 为严厉打击此类犯罪行为提供了执法依据和制度保障 。 把“良法”落到实处 , 要与“善治”相结合 , 最终体现在广泛宣传、精准施策、精细执法上 。
公安部对此次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要求 。 各地公安机关要坚决扛起责任、动真碰硬 , 决不能治理“一阵风” 。 既要全面排查警服生产企业、服装制造企业和服装市场 , 严防非法制造、贩卖警服;也要深入保安服务、小区门卫、停车收费等领域、行业、场所 , 全面清查收缴 , 防止非法穿着、使用警服;还要注重在工作中加强宣传相关法律规定 , 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制售、穿用警服 , 为维护警察形象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
实现良好的专项整治效果 , 还要善于抓住关键、做到有的放矢 。 从以往案例中可以看出 , 网络平台是假警服的销售渠道之一 。 部分商家为了牟利摒弃从业底线 , 知假售假、屡禁不止 , 部分网络平台管理粗放、监督滞后 , 一旦出现问题 , 也只是“下架了之” , 没有将相关惩戒措施落实到位 。 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联动 , 及时清理网上非法销售警服信息 , 对违法行为形成强力打击、强大震慑 , 同时 , 要依法约谈处罚违规商家和平台 , 坚决问责 , 以长效的机制、刚性的执行 , 切实彰显执法威力 , 捍卫警察的形象和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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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公安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