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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5日讯 近日 , 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 包括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辽宁旅顺口军民融合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上海杨浦生活秀带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四川广汉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
据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了解 , 本次创建工作核定标准主要关注五方面;一是创建思路充分体现守正创新 , 在文物资源有效保护基础上 , 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 文物保护利用适应时代发展需要、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文物资源知名度美誉度高 , 文物工作社会认可度高;三是创建主题鲜明突出 , 创建工作可持续性强 , 预期效果显著;四是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支持 , 将示范区建设摆进地区发展战略全局 , 能够在组织、队伍、政策、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五是近三年创建区域范围内没有重大文物安全问题 。
据悉 , 列入创建名单的地区 , 下一步将围绕特大城市特定区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不同产权文物资源保护利用机制、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传承、大遗址研究保护展示利用等 , 持续深化改革 , 撬动更多制度供给和资源要素支持 , 着力动真碰硬、破解难题 , 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 逐步形成示范效应 。
【名单|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公布】根据国家文物局相关工作安排 , 列入创建名单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主体 , 应在三个月内制定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 进一步廓清建设目标、充实主要任务、完善政策举措、健全保障机制 , 由省级文物行政部门核报国家文物局 , 国家文物局将在两个月内反馈意见 。 经国家文物局同意后 ,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市级、县级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
来源:(中国经济网)
【】网址:/a/2020/0925/kd535909.html
标题:名单|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