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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9月24日电(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樊未晨)日前 , 教育部等8部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 今天 , 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该文件进行解读 。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 , 当前 , 我国基础教育基本解决了“有学上”的问题 , 正在向“上好学”迈进 。 但是办学活力不足是制约质量提升的关键因素 , 亟待创新体制机制 。 “我们要着力走出‘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怪圈” , 制定这个文件的初衷就是要让学校的活力充分释放出来 。
《若干意见》提出 , 要保障教育教学自主权 。 在学校层面 , 鼓励支持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 , 强化学校课程实施主体地位 , 明确学校在遵循教学基本要求的基础上 , 可自主安排教学进度、自主运用教学方式、自主组织研训活动、自主实施教学评价、自主实施跨学科主题教学 。 在教师层面 , 充分发挥教师在课堂教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 , 鼓励教师大胆创新 , 改进教育教学方法 , 积极探索符合学科特点、时代要求和学生成长规律的教育教学模式 。 同时 , 提出要大力精简、严格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 , 有效排除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
《若干意见》还提出 , 要扩大中小学校的人事工作自主权 , 加大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 。
“在处理‘放’与‘管’的关系上 , 我们要做到‘应放尽放’ , 学校能够自己解决的问题 , 坚决放给学校自己解决 , 充分发挥学校办学主体地位的作用 。 ”吕玉刚说 。
不少专家指出 , 影响我国中小学活力的因素之一是评价导向不清问题 , 评价一所学校办得好不好 , 主要看学生的考试成绩 。 对此 , 吕玉刚表示 , 在中小学 , 确实还存在着唯分数、唯升学的问题 。 “评价具有重要的指挥棒作用 , 因此 , 激发学校的办学活力 , 必须保证学校沿着正确的方向去实施 。 ”
《若干意见》提出 , 要建立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学校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 强化过程性和发展性评价 , 更加注重评价学校提高办学质量的实际成效 , 并将此作为对学校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对校长和教师实施考核表彰的重要依据 。 吕玉刚还介绍:“各地不得以中高考成绩或者升学率来片面地评价学校、校长、教师 。 ”
对于校内的激励政策 , 《若干意见》提出 , 要完善岗位晋升激励 , 把师德表现和教育教学实绩作为岗位晋升的重要依据;要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 向教育教学实绩突出的一线教师和班主任倾斜 。
【教学|八部门发文: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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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教学|八部门发文: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