姬鹏|男子被风筝线割伤索赔5万遭拒:非致命纠纷,为何总是一地鸡毛?


_本文原题:男子被风筝线割伤索赔5万遭拒:非致命纠纷 , 为何总是一地鸡毛?

姬鹏|男子被风筝线割伤索赔5万遭拒:非致命纠纷,为何总是一地鸡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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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的手被风筝线划伤
社交媒体上 , “男子被风筝线割伤索赔5万遭拒”的事情触发舆论的广泛争议 。 据悉 , 事发于3月份 , 当时甘肃酒泉的殷先生骑车途中被风筝线割伤 , 右手小拇指肌腱断裂 , 脖子上伤口长约16公分 。 事后殷先生向风筝的主人张女士索要5万赔偿时遭到拒绝 , 当然 , 张女士也不是否认事实拒绝赔偿 , 而是觉得索赔金额过多 , 依照媒体所采访的情况来看 , 双方各执一词 , 基本上算是陷入一地鸡毛 。
说实话 , 仅凭媒体的简短报道 , 我们很难判断基本的是非对错 。 甚至 , 按照张女士的说法“没做过笔录 , 没见过风筝” , 言外之意 , 事情并没有“走程序” , 只是双方私下协商的局面 。 这种情况下 , 出现这样的结果 , 其实大概率也是可预料的 。
在一定程度上 , 以媒体报道的事实为参照 , 殷先生的伤情确实不算轻伤 , 甚至就小拇指肌腱断裂这种问题 , 基本上是很难恢复到正常机能的 , 而且脖子上留下的16公分伤疤也基本上很难消除 。 但是 , 就事情的责任划分来讲 , 可能又是另外一回事儿 。
因为“被风筝线割伤的事情” , 并不是张女士正在放风筝时造成的 , 而是风筝断线后 , 没去合理处置就离开现场造成的 。 这种情况下 , 责任的划分其实就比较微妙了 。 于此 , 以伤情严重为由进行大额索赔 , 自然就会陷入各执一词的局面 。
就殷先生的立场而言 , 这算是一场无妄之灾 , 作为李女士一方肯定是有责任的 。 但是 , 责任到底有多大 , 这其实需要在严谨的流程下进行评估 。 毕竟 , 在没有走正规流程的情况下 , 开口就要5万 , 可能绝大多数人都会拒绝这种索赔诉求 。
然而 , 就社交媒体上的“风评”走势来讲 , 却还是偏向殷先生 , 觉得他伤势不算太轻 , 索赔5万真的不多 。 但是 , 这其中却存在很大的逻辑缺陷 , 误把”伤情问题“等同于“责任问题” 。 这导致 , 当李女士祭出“只愿赔偿医药费 , 实在不行走司法途径”时 , 殷先生方面就彻底被动了 。
要知道 , 在众多的民事纠纷中 , 要想通过法理途径论是非 , 就要尽可能地留足证据 , 要不然 , 就“非致命纠纷”来讲 , 往往很难掰扯清楚 。 所以 , 如果这起“男子被风筝线割伤”的事情最终进入法理程序 , 这位殷先生不见得能获得高于5万的赔偿 。
毕竟 , 站在事故责任划分的尺度上 , 殷先生自己也要承担“一部分责任” , 至于承担多少 , 这依旧需要依据现场证据去量化 。 至于有人强调 , 要不是李女士的风筝线 , 殷先生怎么会如此倒霉呢?这种简单的归因逻辑看起来没什么问题 。
但是 , 回到具体的赔偿问题中 , 却不能这样简单的去归因 , 要不然会产生更大的纷争 。 所以 , 我们很多时候提到的公平原则 , 并非是绝对的公平 , 而是在共识框架下的公平 , 这种时候不见的都能满足所有人的诉求 。 但是共识的框架下 , 公平原则的可见性却能普遍存在 。
另外 , 越是“非致命纠纷” , 越容陷入“持续性的纠缠” , 同时也会面临“狮子大开口”的讹诈式索赔 。 这种情况下 , 双方要想达成一致 , 基本上就只能靠人品 。 所以 , 对于僵持不下的民事纠纷案件来讲 , 最好的办法还是走司法途径 。
毕竟 , 总体上而言 , 这不容易受气 。 但是 , 很多时候 , 人们之所以不愿意“走程序” , 就在于很多人并没有形成律法意识 , 这导致“私了逻辑”在市井中还是比较普遍的 。 但是 , 依靠私了解决的纠纷 , 往往是那种看起来没什么争议的纠纷 , 要是双方毫无商谈的余地 , 基本上还是难以避免法理这条路 。分页标题
当然 , 有的民事纠纷的解决 , 是伴随着法理和私了勾兑完成的 , 总的来讲 , 双方是为各自利益最大化而考量的 , 这种情况下 , 怎么划算怎么来自然是主要趋向 。 但是 , 也不排除有些人为赌气 , 非要争出个高下是非才作罢的情况 。
与此同时 , 在民事纠纷中 , 赔偿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过分道德化 。 所以 , 出现双方恶语相向的图景也就不足为奇 。 事实上 , 在赔偿和索赔的问题上出现争议 , 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 但是在我们的现实处境中 , 索赔方只要不满意 , 就会立马充满怒气 。
【姬鹏|男子被风筝线割伤索赔5万遭拒:非致命纠纷,为何总是一地鸡毛?】“这一点”上 , 李女士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谈到 , 殷先生的态度很不好 , 一言不合就谩骂 。 对于这样的情形 , 其实早已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 但是 , 从解决问题的出发点而言 , 其实是很不好的一种现象 。 你让人家赔偿 , 人家有异议 , 这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
难道只有提需求的权利 , 而没有拒绝的权利吗?如果真是这样 , 才更令人感到可怕 。 所以 , 当人品已经无法作为平衡事实的筹码时 , 最好的方式就是借助法理来捍卫自己的利益 。 只有如此 , 才能将“讹诈式索赔逻辑”彻底消解掉 , 让责任划分更加明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