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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客户端北京9月21日电(采访人员 宋宇晟)采访人员从作家周梅森代理律师金杰处获悉 , 持续近3年的刘三田诉作家周梅森《人民的名义》小说及电视剧侵犯著作权案近日有了新进展:上诉人在二审期间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申请撤回上诉 , 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这也意味着 , 围绕《人民的名义》产生的两起被指侵权案件均于今年内有了法律上的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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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海报 。
伴随热播而来的“侵权”
【人民|原告撤诉,《人民的名义》两起侵权案“全剧终”】这两起案件都要从2017年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说起 。
2017年 , 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播出后引发广泛关注 。 但随之而来的是作品被指“侵权” 。
2017年《人民的名义》播出后不久 , 李霞认为《人民的名义》在多方面存在抄袭、剽窃自己2010年出版的小说《生死捍卫》 , 将作家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团诉至法院 , 要求周梅森赔偿80万元 , 出版社赔偿20万元 , 及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 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
同年 , 刘三田将《人民的名义》作者周梅森及制片单位等八被告告上法庭 , 指其侵犯刘三田小说《暗箱》著作权 , 并索赔1800万元 。
彼时 , 刘三田律师曾向媒体表示 , 原告方认为“2015年开始创作的《人民的名义》文字剧本和影视连续剧 , 完全模仿抄袭了原告2010年6月发表的《暗箱》 , 两作品在总体结构和故事演进脉络上 , 完全雷同模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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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人民的名义》海报 。
持续近3年的审理
2018年 , “李霞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一审宣判 , 北京市西城区法院驳回原告李霞的全部诉讼请求 。
一审法院认为 , 涉案两部小说在李霞主张的破案线索的推进及逻辑编排、角色设置、人物关系、情节、具体描写五个方面的表达上不构成实质性相同或者相似 。
李霞不服 , 上诉到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 。 今年5月 , 法院做出终审判决 , 维持一审结果 , 周梅森胜诉 , 不构成侵权 。
而另一案件也有着类似的经历 。
2019年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刘三田诉《人民的名义》抄袭案”作出一审判决 。 法院认为侵犯著作权不成立 , 驳回了原告要求停止侵权、道歉并索赔1800万元等一系列诉讼请求 。
此后 , 刘三田上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 今年8月 , 刘三田以二审法院不对涉案作品进行司法鉴定为由 , 申请撤回上诉 。 二审法院予以准许 , 此前的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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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名义》 寄予文 摄
如何认定抄没抄袭
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张广良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 , 当一部电视剧很火爆的时候 , 常常会有侵权案件的发生 。
对于此类案件 , 他指出 , “同样的题材 , 如果是公有领域中的表达 , 任何人都是可以用的 。 所谓独创性 , 作者是要有独立性的创作 , 不是抄袭别人而来的 。 如果是已经在公有领域中 , 比如借刀杀人这样的说法、喝咖啡等等日常的表述 , 即便是你书中写出来的 , 但是并不受到著作权的保护 。 ”
周梅森代理律师金杰此前在接受采访人员采访时也曾提及 , 作品指的是作者对思想、情感、主题等方面的具体表达 , 不是指抽象的思想、情感或者主题等本身 。
“在作品著作权侵权判定时 , 先要判断权利人主张的元素是属于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思想 , 还是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具有独创性的表达 , 同时要剔除属于公有领域的表达和表达方式有限的表达 。 ”金杰说 。分页标题#e#
采访人员注意到 , 刘三田也曾对媒体表达过与此相关的疑惑:“当原创者达成独特的结构时法院认为是思想表达 , 而思想不受保护 。 但是当原告方提出相似情节对比时 , 法院又认为情节是抽象的 , 抽象也不受保护 。 ”
“作者仅仅对自己做出独创性的表达享有权利 , 要求故事的线索、组成故事发展脉络的情节要有独创性 。 事实上 , 类似语言的表达的风格就不属于著作权保护的内容 。 ”张广良说 。 (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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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人民|原告撤诉,《人民的名义》两起侵权案“全剧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