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息“宁给国家,不付业主”,未来港律师太雷人


违约息“宁给国家,不付业主”,未来港律师太雷人
一、盈时未来港律师是霸道还是诚实?2020年9月22日星期二 , 三河人民法院开庭集中审理来自全国各地的N批购房业主诉河北三河市燕郊空港物流有限公司(下称:开发商)履行《燕郊科技商贸物流港项目租赁合同》(下称:合同)违约一案(据17年销售时的宣传单显示 , 项目名称为:“未时未来港”) 。当日 , 身为被告的开发商委派一名代理律师出庭应诉 。 审理中 , 被告方律师针对一位原告业主代理律师的陈述 , 回应提出“解除合同后不付利息” , 并特别强调“宁给国家 , 不付业主”的雷人观点 , 令庭审现场一时没人反应过来 。事后想想 , 盈时未来港代理律师临场表现出的超强战斗力 , 真是可怕 。 这一点 , 确实对得起开发商的委托和信任 。 反观开发商在履行合同中的行为 , 很让人觉得双方似有天生的“夫妻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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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争议的事实和雷人的观点盈时未来港项目位于河北三河燕郊开发区 , 紧邻北京通州区和顺义区 , 区位优势明显 , 吸引了各方人士 。 因过程中屡屡违约 , 先后被多名、多批次购房业主提出索赔要求 , 并提起民事诉讼 。庭审中 , 双方对合同违约的基本事实没有异议 , 但被告方律师的雷人观点 , 着实让人不解:首先 , 解除合同说的原文是:“被告与原告协商解除合同” , 是指双方虽有协商 , 但未达成解除事实 , 而且也未引用《》号予以确认 , 被告方更无提供可佐证的证据验证事实 , 纯属自我臆想和断章取义 。在没有核实事实的前提下 , 被告方代理律师以为抓到了原告方的软肋而乘势发力 , 反应虽然灵敏却十分过度 , 一度令人哑然 。 这种战狼精神很敬业 , 很拉风 , 也很唬人 , 却欠专业和耐久度 , 当然不能改变法庭审理的走向和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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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 , 就算解除合同是事实 , 但在购房本金约90%未还清 , 利息分毫未付 , 资金长期占用 , 且继续违约等种种失信表现面前 , 不顾及最起码应考虑按事发阶段计算利息的法律常识 , 即从头到尾一刀切地拒付利息 , 这种自信从何而来?流沙建阁 , 自命难保 , 却不忘借花献佛 , 奉献国家 , 这种霸道且虚伪的忠诚不但已突破法律和道德底限 , 其实也已达至无知型的老赖境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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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破罐破摔的麻烦制造者事已至此 , 很让人怀疑的是 , 在面对一波波、一批批的司法诉讼、债务追偿压力时 , 盈时未来港项目的开发商是不是已抱着一种“破罐破摔”的心态?或许 , 这一切只是发生在其及时更换法人代表 , 成功利用购房业主的大量资金 , 进行资产转换避险之后的收尾之作?不得不承认 , 这种视购房业主如无物 , 付款前后判若两人的变脸法 , 将国法当私器的奸邪术 , 早已伤透了广大购房业主的心 。从整个事件进度上看 , 现在称“业主”为时尚早 , 不过 , 早在几年前 , 大家就已在讨论关于社区未来管理和建设的事情了 , 若非后来出现如此变局 , 业主如何会沦为如今的维权者和原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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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也好 , 诉讼也罢 , 无非将好人逼上梁山 。 如此诸多非和谐因素 , 也逼得行政部门不得不费精力、花成本介入其中 , 或监管 , 或调解 。开发商变身麻烦“制造商” , 其言行必须在法律上受到相应的制裁 , 在道德和社会舆论上受到应有的谴责!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二日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