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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民晚报讯 (采访人员 江跃中 实习生 樊鸣飞)某门窗公司员工丁某某 , 为了找辆电动自行车代步 , 竟然3次开着施工用的面包车 , 进入某大学校园偷车 。 近日 , 经黄浦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 黄浦区法院以盗窃罪 , 判处丁某某拘役5个月 , 缓刑5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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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丁某某为了找辆电动自行车代步 , 3次开着面包车 , 进大学校园偷车 黄浦区检察院供图
丁某某主要负责工程中门窗的拆卸、安装工作 , 由于居住地与公司的距离较远 , 他萌生了找辆电动自行车代步的想法 。 当丁某某进入某大学校园进行工程施工时 , 便“瞄准”了校园内停放着的电动自行车 。 一天 , 丁某某趁四周无人之际 , 把一辆未上锁的小型电动自行车 , 搬上施工用的面包车后备箱后逃离 。
回到公司后 , 丁某某发现偷来的这辆车没有装电瓶 , 第二天 , 他利用回到学校安装门窗的便利 , 用相同的手法将另一辆电动自行车“搬回”了公司 。 几天后 , 当丁某某想起用这辆电瓶车时 , 却意外发现自己偷来的这辆车被偷了 。 面对此情此景 , 侥幸心理作祟的丁某某仍然没有收手 , 他第3次开着面包车来到学校 , 又“搬走了”一辆“代步车” 。
侦查机关在接到被害人的报警后 , 很快将丁某某抓获 , 并将其停放在公司的两辆电动自行车发还给被害人 , 后被告人丁某某对3名被害人进行了赔偿 。
检察官提醒
大学校园出入人员相对较多且人员结构较为复杂 , 大学生们应当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 保管好随身物品 , 电动自行车等锁好后停放至有专人看管的统一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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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偷来的车被偷后再次下手 男子开着面包车3次进入大学校园偷车只为“代步”】[责任编辑: ]
来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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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司|偷来的车被偷后再次下手 男子开着面包车3次进入大学校园偷车只为“代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