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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账面利润高 , 企业所得税负担重是很多企业经营中共同面临的问题 。
企业利润征收25%的企业所得税 , 根据利润扣除所得税后的金额 , 作为分红收益 , 还要收取20%的个人所得税 。
举个例子:一个企业实现了一年1000万的利润 , 其应交企业所得税为250万元 , 剩余的750万需要在分红时缴纳150万个人所得税 , 一共要交400万的税 , 也就是利润的40%都要交税 。
01税上做文章
在日常经营中 , 有一些企业无法全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 , 为平衡税负 , 少缴税款 , 部分企业会在发票和企业成本上“做文章” 。
老板和财务要注意了 , 在我国
“金税三期”大数据稽查系统和“银税联动”机制下 , 你“做”的“文章”可谓是天眼之下 , 马脚露尽 。 轻则补税罚款 , 重则很容易就把自己“坐”进去呢 。
呐 , 先来看看这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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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F投资有限公司以虚构业务项目、假发票入账、虚增成本方式 , 隐匿收入1116万元 。 针对企业违法行为 , 重庆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补缴企业所得税 , 加收滞纳金并处一倍罚款共计760余万元的处理决定 。
厦门A房地产公司在进行某项目的开发过程中 , 跟施工方串通 , 虚增企业建安成本1.7亿元逃税 。 税务部门对A房地产公司作出了补税6000万元、罚款3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 并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 。
大古物流2016年下半年 , 通过数千张虚开的增值税发票 , 逃税6063.93万元 。 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稽查局对其开具《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 大古物流面临的罚单高达1.07亿元 , 其中补缴税金及罚款约1.03亿元 。
2019年3月 , 江苏省税务局一次性公布了256家重大税收违法的企业 , 全因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就企业所得税而言 , 通过假发票入账虚增成本的行为普遍存在于各行各业 。
大数据监控下 , “以票管税”让税收违法行为无所遁形 , 税务稽查工作也更准确 。
金税三期后 , 税务机关看企业偷逃税款的情况就像看透明鱼缸里的鱼一样 , 清清楚楚 。
国家的监控系统实际随时都在红字报警 , 也随时可以拿你开刀 。 这就是时时令你胆战心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
所以 ,
愚昧者偷税 , 愚蠢者避税 , 精明者筹税 。 只有通过专业的税务筹划 , 才能享受合理、合规、合法的税收优惠与降本增效 。
02个独与核定
2019年 , 某科技公司因账面利润太大 , 在所谓的税筹“专家”建议下到某地园区注册十余家个人独资企业 , 向主体公司开具大量
“技术服务费”、“咨询服务费”、“推广服务费”
等发票来冲抵利润 , 从而达到少缴税目的 。如此操作 , “节税”效果立竿见影 , 老板也是非常满意 。
今年6月 , 当地税务局在日常评估时发现了该企业业务合理性存在疑点问题 , 经过查询企业往来业务合同、开局发票、业务证据后 , 对开票的个人独资企业法人和实际业务承载能力提出质疑 , 经核实 , 多个个人独资企业均无实际办公室地址 , 无实际员工和人员社保 , 纯粹开具发票的行为实为人为虚构业务 , 涉及虚列成本费用近4000万元 。 最终税务机关依法要求企业纳税调增 , 并补缴了企业所得税及
罚款
1000多万元 。很明显 , 这家科技公司不是在节税而是逃税漏税 。 面对千万补缴税款及罚款 , 老板内心会做何感想我们不得而知 , 但肉疼是一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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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案例不算个案 。 近年来 , 个独避税的声音可谓是不绝于耳 。 通过去“税收洼地”成立个人独资公司 , 运用“核定征收”来“合理避税”已成产业链 。 某度“个独”的广告让人眼花缭乱 ,
甚至还堂而皇之地提供上门咨询服务和“注册、记账、开票、报税、注销”年度套餐 , 一条龙全包办服务 。
其中 , 最为流行就是:降低企业所得税、帮助股东分红、解决员工个税问题 ,
甚至连股权转让所得税都用核定征收了……
仿佛核定征收就是个“万金油” , 忽悠老板哪里都能(bu)用(dong) 。 老板可要觉醒了 , 啥都不懂 , 那也活该被忽悠 。 活儿可以交给财务人员 , 自己也务必要懂点合规纳税的基本知识啦!“核定征收”到底是个啥?该怎么用?
实际上 , 核定征收是对于会计账簿不健全 , 资料残缺难以查账 , 或者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等其他原因难以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 , 所采用的一种合理方法 。 如果在企业规模尚且不大 , 财税核算确实不健全的情况下 , 确实
可以更简易便捷的征税 ,
也可以减初创期企业的负担 。但是 , 如果核定征收被过度地使用 , 那么必然会带来风险 。
如果说某企业
出于增本避税的目的
, 在税收洼地注册一个个人独资企业 , 去享受核定征收的政策 , 然后单纯分页标题
通过该企业向主体公司开票 , 来达到节省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首先 ,
它不符合业务真实性的原则
。 没有真实业务 , 没有实际人员办公 , 难保证合同、业务、发票、资金流、业务证据等业务链路真实合理、合法合规 。
其次 , 个人独资企业也是要正常交税的 。 500万内通常享受核定政策 , 但如果业务收入达到500万 , 也是要按照一般纳税人企业正常交税的 。
往往很多税筹公司会建议“业务量大”的企业注册多个个独企业 , 开票额度用完就再注册再开……然后再提现、注销 , 周而复始 。 税筹公司是赚钱了 , 税务风险可是企业全部自己承担 , 这个避税“套路” , 实际上是让企业用自己“左手”给“右手”开票 , 右手的窟窿堵不上了就砍掉 , 注销……这就是赤裸裸的虚开发票 , 实为违法犯罪!
这样的税筹 , 终是“税愁” 。 终有一天 , 那些税筹公司让你注册的“个独” , 你要再花钱帮你注销完 , 而那些偷逃的税款 , 要自己跪着补完 。
另一方面 ,
国家取消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已成趋势 。
继深圳、北京之后 , 江苏、山东、河南等地均已暂停核定征收改为查账征收 。为什么有的企业通过税务筹划能享受到政策红利与税收优惠?
为什么有的企业通过税务筹划节税不成 , 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03全国性政策
用好中央和地方两层税收政策才是税收筹划的正路子 。
用好中央和地方两层税收政策才是税收筹划的正路子 。
用好中央和地方两层税收政策才是税收筹划的正路子 。
重要的事情 , 说了三遍 。
“减税降赋”是我们国家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长期政策 。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 , 可以扶持某些特殊地区、产业、企业和产品的发展 , 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 , 促进消费结构合理化和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 。
国家层面的政策都是有指向性的 , 有门槛的 。 企业所得税免征、减征一般针对国家鼓励的行业或者关系到国计民生以及某些特定属性的群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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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 海、陆养殖项目的所得 ,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常见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加计扣除等 。
小微企业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只有5%
,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 实际税负只有10%
。软件企业
——自开始获利年度起 , 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 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圈内俗称“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 。 【省心办财税|等于税愁;这般个独,就是心堵,这般税筹】高新技术企业
来源:(省心办财税)
【】网址:/a/2020/0919/1600489546.html
标题:省心办财税|等于税愁;这般个独,就是心堵,这般税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