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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黎智英涉组织参与多次非法游行被提讯 每罪最高可判入狱5年】资料图:黎智英(港媒)
海外网9月18日电 乱港头目、“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与另外14人 , 被控于2019年8月至10月多次参与和组织未经批准的游行 , 黎共被控2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3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 每罪最高可判入狱5年 。 其余14人则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以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等罪 。 案件已转由香港区院审理 , 区院首席法官高劲修18日将借用西九龙法院的法庭进行聆讯 。
据香港东网18日报道 , 上述15名被告包括黎智英 , “民主党”创党主席李柱铭、前主席杨森、前主席何俊仁及前副主席单仲偕;现任及前任议员梁耀忠、梁国雄、李卓人、吴霭仪、何秀兰及区诺轩;“社民连”前主席吴文远、现任主席黄浩铭、“支联会”秘书蔡耀昌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 。 各被告获准以每案1000港元现金保释 。
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2罪的区诺轩 , 此前已表示会认罪 , 法官准许他继续保释至12月23日进行答辩 , 故其18日则不用出庭 , 其余14名被告18日均要到法庭应讯 。 除黎智英已表明不认罪外 , 李柱铭、杨森、何俊仁、单仲偕、李卓人、吴霭仪、黄浩铭、陈皓桓和何秀兰等另外9人同样已通过律师表示不认罪;梁耀忠、梁国雄、吴文远和蔡耀昌等4人早前则未准备好答辩 。
2019年8月18日的案件共有9名被告 , 包括黎智英、李柱铭、何俊仁和区诺轩等 , 他们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 。 2019年8月31日的案件则涉及黎智英、李卓人及杨森三人 , 他们被控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
至于2019年10月1日的案件共有10名被告 , 包括黎智英、杨森、何俊仁等 , 他们均被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一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 同案的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和何俊仁等4人 , 还被控于前一日 , 在终审法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 以及各被控一项属上述控罪交替的“公告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传票罪 。
还有一案发生于2019年10月20日 , 黎智英未涉案 , 涉案7人为杨森、何秀兰、吴文远、黄浩铭等 , 其中6人被控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 。 陈皓桓、梁国雄、何秀兰和何俊仁被控于前一日 , 在终院外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 及各被控一项属交替的“公告一个未经批准的公众游行”传票罪 。 (海外网 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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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吴倩、姚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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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海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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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非法|黎智英涉组织参与多次非法游行被提讯 每罪最高可判入狱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