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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下称《办法》) , 将从11月1日起开始实施 。 在9月1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 ,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表示 , 根据《办法》要求 , 未来办理养老机构备案将更便利 , 减轻举办者负担 。
近年来 , 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 , 失能、失智、独居、高龄老年人日益增多 , 对养老机构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 。 与此同时 , 养老领域面临的问题同样需要引起重视 。
“2017年以来 , 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了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 , 发现目前养老服务中监管制度不健全、协同机制不紧密等问题依然存在 , 欺老虐老等行为时有发生 , 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还暴露出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的短板 。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肖登峰说 。
要补齐上述短板 , 需要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 对此 , 俞建良表示 , 2018年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 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同时建立了备案制度 。 此次修订《办法》遵循一条重要原则 , 那就是让办理养老机构备案更便利 。
【老年人|程序减了服务不减 养老机构备案更便利】修订后的《办法》还完善了与养老机构服务有关的表述 , 明确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 , 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 , 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 对此 , 肖登峰表示 , 将“集中居住”修改为“全日集中住宿”、将“照料服务”修改为“照料护理服务” , 区分了养老机构与日间照料机构、老年人住宅等 , 同时强调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 , 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主要面向失能老年人服务的发展方向 。
备案更便利了 , 无疑是好事 , 但也有老年群体担心 , 取消设立许可、简化备案程序 , 会使养老机构服务质量降低 。
对此 , 民政部方面表示 , 在提供便利的同时 , 养老机构对基本安全和服务质量的承诺不能少 , 这是办理备案中举办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
采访人员注意到 , 此次《办法》的修订 , 对备案具体操作规程作出了进一步细化规范 , 包括养老机构设立登记的内容、养老机构备案时间和备案机关 , 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备案流程 , 备案事项变更 , 以及备案信息公开和部门间数据共享等 。
“新修改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出台后 , 民政部印发通知 , 明确民政部门要依法做好养老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 。 ”在俞建良看来 , 取消设立许可并不是不管了 , 而是将更多精力放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 , 可以说监管要求更多、难度更大 。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采访人员 韩秉志)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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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老年人|程序减了服务不减 养老机构备案更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