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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9月1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王亦君)从11月1日起 , 全国近20万家养老服务机构将按照修订后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开展服务活动 。 在民政部今天上午举行的发布会上 ,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司长俞建良介绍《办法》的相关情况时表示 , 未来将增加办理养老机构备案的便利程度 , 减轻开办者的负担 。
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司长肖登峰说:“2017年以来 , 民政部联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 , 发现目前养老服务中监管制度不健全、协同机制不紧密等问题依然存在 , 欺老虐老等行为时有发生 , 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中还暴露出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的短板 。 ”
补齐这些短板 , 需要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 , 促进更多社会力量投身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 俞建良对此表示 , 2018年年底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取消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 , 建立了备案制度 。 此次修订《办法》的指导思想之一是增加办理备案的便利程度 。 随着电子政务的建设 , 通过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 , 备案材料将越来越简化 , 程序将越来越简便 , 让开办者“少跑腿” 。
【开办者|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11月1日起实施 备案制度让养老机构开办者“少跑腿”】修订后的《办法》完善了与养老机构服务有关的表述 , 明确养老机构是指依法办理登记 , 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 , 床位数在10张以上的机构 。 肖登峰表示 , 将“集中居住”修改为“全日集中住宿”、将“照料服务”修改为“照料护理服务” , 区分了养老机构与日间照料机构、老年人住宅等;强调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 , 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养老机构主要向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的发展方向 。
对于有在机构养老需求的老人来说 , 备案便利度的增加 , 无疑将为自己带来更多选择 。 但也有老年群体担心 , 取消设立许可、简化备案程序 , 会不会使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随之降低?俞建良强调 , 在提供便利的同时 , 养老机构对基本安全和服务质量的承诺不能少 , 这是开办者应当承担的义务 。
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细化规范了备案的具体操作规程 , 包括:养老机构设立登记的内容、养老机构备案时间和备案机关 , 养老机构备案材料、备案流程 , 备案事项变更 , 以及备案信息公开和部门间数据共享等 。
来源:中国青年报
来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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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开办者|新修订的《养老机构管理办法》11月1日起实施 备案制度让养老机构开办者“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