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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贸易组织(WTO)是现行多边贸易体制的核心 , 也是全球化和多边主义的重要象征 。 其中 , 争端解决机制以其独树一帜的强制管辖、准司法性和规则导向 , 成为WTO区别于其他诸多国际组织的一个鲜明特色 , 被誉为“WTO皇冠上的明珠” 。 一些人认为WTO上诉机制被美国瘫痪后导致“明珠”黯然失色 , 这其实存在一定的误解 。
WTO汲取关税和贸易总协定(GATT)时代争端解决机制的经验教训 , 创造性地对于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适用“反向协商一致”原则 , 即除非WTO成员方经协商一致决定不通过相关报告 , 否则报告即获通过并可执行 。 这使得WTO争端解决机制一扫GATT时代的疲软 , 真正装上了“牙齿” 。
WTO争端解决程序分为专家组审理和上诉机构审理两个阶段 。 由于美国近年一意孤行 , 无端阻挠上诉机构遴选新成员接替任期届满的成员 , 目前上诉机构仅余1人 , 无法满足“任何上诉案件均应由3人审理”的法定要求 , 陷入停摆状态 。
尽管如此 , 争端解决机制仍然是WTO多边贸易体制的重要组件和有力保障 , 专家组报告仍然是对WTO框架下贸易争端的是非曲直 , 以及成员方是否遵守其相关义务和承诺的权威裁断 。 中国、欧盟等WTO成员方也在携手努力 , 维护争端解决机制在上诉机构停摆期间的运转 。 对于WTO争端解决机制的权威性和重要性 , 仍应充分肯定并抱持信心 。
首先 , 获得通过的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和执行力 , 争议各方有义务遵守和执行 , 包括纠正其此前采取的任何与报告要求不符的国内措施 。 若一方拒不执行 , 另一方经WTO授权 , 可以采取对等报复措施 , 包括对拒不执行的一方中止履行己方在WTO框架下的相关承诺 。 与单边主义措施不同 , 这种报复具有法律上的合规性和道义上的正当性 , 符合多边主义的原则和精神 。
其次 , 根据WTO相关规定 , 对专家组报告不服的争议一方应在报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提出上诉 , 否则专家组报告即按照“反向协商一致”原则由成员方通过 。 若一方提起上诉 , 鉴于目前上诉机构停摆 , 上诉审理无法开展 , 专家组报告实际上将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 但这种暂时性、技术性的障碍并不能成为否认专家组报告权威性和重要性的理由 。 一旦上诉机构以某种方式恢复正常运转 , 相关案件的上诉审理仍应基于已经作出的专家组报告而进行 。
再次 , 中国、欧盟及其他17个WTO成员已于今年4月向WTO提交通知 , 共同建立多方临时上诉仲裁安排 。 据此 , 在上诉机构停摆期间 , 该安排的参与方将通过WTO《关于争端解决规则与程序的谅解》第25条规定的仲裁程序 , 处理提起上诉的争端案件 。 同时 , 该安排向所有WTO成员开放 。 此举有助于维护争端解决机制在上诉机构停摆期间的运转 , 也体现了主要成员方对WTO规则和多边贸易体制的支持和信心 。
【机制|廖凡:WTO争端解决机制仍有重要意义】“不畏浮云遮望眼 , 自缘身在最高层 。 ”多边主义符合时代潮流 , 是人心所向 。 作为WTO多边贸易体制的规则组件和程序保障 , 争端解决机制的意义和重要性毋庸置疑 。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合作局研究员)
来源:(环球网)
【】网址:/a/2020/0917/kd520462.html
标题:机制|廖凡:WTO争端解决机制仍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