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关键词阅读:
深圳特区报讯(采访人员戚金城)社区、小区是推进垃圾分类的“主战场” , 但遍布我市大街小巷的餐饮店、超市产生的垃圾同样不容忽视 。 昨日 , 本报采访人员跟随市城管局及福田街道执法人员来到福田区的部分超市、餐饮店 , 探访垃圾分类开展情况 。
昨日上午 , 采访人员来到家乐福中心城店 。 还未进入超市的垃圾房 , 采访人员就在门口看到一个白色垃圾袋 , 里面有金属、纸类及其他垃圾 。 在垃圾房内 , 一侧存放着泡沫箱、瓦楞纸等杂物 , 另一侧则是四五个大型垃圾桶 。 这些垃圾桶混装了大量垃圾 , 并且其配置、标识、摆放均不符合《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下称《条例》)的要求 。 当执法人员询问垃圾房负责清运的工人时 , 他吞吞吐吐 , 表示只听说过垃圾需要分类 , 但不清楚垃圾可以分为几类 。
在家乐福超市出入口 , 虽然摆放了贴有“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字样的4个桶点 , 但仍然存在桶点无颜色标识、厨余垃圾桶混装纸巾等现象 。 执法人员当场对该超市开具了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
在部分餐饮店 , 垃圾分类情况同样不容乐观 。 在福田区金泰轩食府的厨房 , 一个垃圾桶套上一个黑色垃圾袋 , 便承担着整个厨房垃圾的装运 , 从表面就可以看到茶渣、啤酒瓶和塑料袋 。 店长杨女士和后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 , 只听说过垃圾分类 , 但不知道具体要怎么分 , 也不知道厨余垃圾需要交给拥有专业资质的垃圾收运企业处理 。
在梅林街道的一些沿街小型超市或餐饮店 , 垃圾混装的现象比较普遍 。 梅林路一家西北菜馆老板告诉采访人员 , 饭点的时候后厨非常忙 , 有时容易忙中出错 , 把有些包装纸也扔进了厨余垃圾桶 。 根据《条例》 , 单位未按照要求投放生活垃圾的 , 由市、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 罚款5万元 , 情节严重的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
【谢炜|垃圾分类模糊 仍需加强宣教】据福田街道办事处执法队中队长谢炜介绍 , 昨日是垃圾分类执法的第三天 , 这三天重点检查了物业小区、收运企业、企事业单位 , 开出了640多份整改通知书 。 “从目前的检查情况来看 , 不是很乐观 , 垃圾分类的任务还是比较艰巨 , 需要社会各界的努力才行 。 ”谢炜说 。
来源:(光明网)
【】网址:/a/2020/0904/kd496057.html
标题:谢炜|垃圾分类模糊 仍需加强宣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