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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4日晚 , 山西省朔州市朔城区二中门口发生一起伤害案 。 因案发后行凶者未成年 , 当地警方未执行行政拘留而引发热议 。
8月27日 , 朔州市朔城区公安分局发布一份情况通报称 , 因王某某系未成年人 , 警方依法未对其执行行政拘留措施 , 待有关部门出具受伤者伤情鉴定后 , 再对其做出相应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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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 在校园门口 , 初三学生杨某某放学后 , 在校内与王某某发生口角 , 随后王某某在校外购买了一把美工刀 , 从杨某某背后割伤其脖子 , 送医后经诊断 , 杨某某伤口长约10厘米 , 深约3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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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山西初三学生遭15岁同学割颈,嫌疑人被罚500元,因未满16岁不执行行拘】7月5日 , 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下达行政处罚书:王某某行政拘留10日 , 罚款500元 , 因王某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不执行行政拘留 。 受害学生家属对这种判决表示不能接受 。
家属告诉采访人员 , 事后 , 王某某家人都没有一句道歉和谈赔偿 , 而现在他们因欠医院4000多元医药费无力支付 , 杨某某面临滞留医院和停药的风险 。
而在最新的警方通报中 , 在案发当日 , 警方就将王某某控制 , 但因王某某是未成年 , 并没有对其执行行政拘留 , 需要等到有关部门出具杨某某伤情鉴定后 , 再对其作相应处理 , 目前 , 有关部门正在对杨某某开展司法救助 。
律师认为 , 此案中 , 若经伤情鉴定未达到重伤二级以上标准 , 很难追究王某刑事责任 。 如果构不上重伤 , 只能通过民事起诉索赔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损失 。 王某的父母作为王某的法定监护人 , 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_原题为:初三学生遭15岁同学割颈 , 嫌疑人被罚500元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