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冒充业主来“维权”? 海慧物业:打砸图片是P的

半岛网8月27日讯 8月19日,半岛网(0532-80889233)报道了《青岛一物业公司强占、打砸业主房屋 现场业委会被爆“助威喊砸”》,位于市南区中山路街道的维多利亚广场一楼大厅的酒店前台遭到物业公司和业委会打砸 。对此青岛海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慧物业)和业委会再次联系半岛网采访人员,解释这并非是“打砸”行为,而是清理商家侵占的公共区域 。对此酒店方表示不予认可,新物业公司入驻并未召开业主大会等程序,是违规进入 。对此,中山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截止到目前确实没有接到业委会和物业办的相关材料 。
物业公司和业委会冒充业主 称“打砸”只是正常工作
8月19日刊发的报道中,物业公司和业委会相关负责人均表示拒绝采访,对于8月15日发生在维多利亚广场酒店前台的打砸事件,不予置评 。8月20日,自称业主的刘女士(后经采访人员核实,刘女士为业委会副主任赵女士)联系到采访人员,解释当天并不是“打砸行为”,而是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对侵占公共区域的业主进行清理,至于现场动手人的身份,则解释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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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冒充业主来“维权”? 海慧物业:打砸图片是P的】物业公司承认该男子为物业员工
8月21日下午,业主石先生(后经采访人员核实,该石先生为海慧物业工程部经理)受赵女士委托,以业主的身份向采访人员再次说明当天实情的经过 。“之前的物业公司和业委会、酒店方面存在一些经济上的纠纷,在新的物业公司入驻之后,业委会方面要求侵占前台区域的酒店和旅游公司方面自行撤离,但对方一直没有行动 。”石先生解释,所以当天的行为并不是打砸,而是在业委会的要求下,物业公司配合业委会工作,对这块区域进行清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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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称该图片伪造,为P图
采访中,石先生反复强调当时并没有打砸,对于第一篇报道中出现持撬棍打砸前台的男子,石先生承认属于物业公司人员 。但对于手持铁锤的女子,石先生表示这张图片是伪造 。“是P的图,要注意 。”石先生解释,当时他在现场,只有一个拿锤子的一个抢的 。“问题是人家是砸的自己的东西 。”但当采访人员提出该照片是从视频中截取后,石先生又解释,经过核实没有别人动过锤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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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先生与采访人员的对话截图
业委会成立时物业离职员工作为物业代表签字?
“这不是睁眼说瞎话么,视频中明明是好几个人动了手,有人用的撬棍,有人用的锤子,明明白白的,还在否认 。”针对海慧物业和业委会的解释,8月23日,采访人员再次联系到酒店方面,陈先生介绍,这块区域的归属问题,确实和业委会以及物业公司有纠纷,之前也做过解释,是自己割让出一部分自主产权的房屋作为公共区域,然后占用了一部分未使用的空调机房作为补偿 。“之前十多年来一直是这样的,也没有别的业主提出反对 。”陈先生说,再者现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提出让他们撤离,完全可以通过正常渠道,协商不成可以向主管部门反映,而不是用暴力打砸的手段 。目前他们也已经准备了相关材料,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 。
采访中,陈先生还向采访人员反映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存在的一些问题 。“我们现在发现,业委会在2015年底成立的筹备会议纪要上有造假行为,当时代表前物业(达宾汉酒店)签字的物业代表是一位石姓男子,但据我们了解,当时该男子已经离职1个多月 。”陈先生介绍,这位石先生就是现在海慧物业工程部的石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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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方面认为,石先生无法代表前期物业进行签字
除此之外,海慧物业在今年入驻维多利亚广场,陈先生也提出了质疑 。“他们手续合不合法?有没有召开业主大会?这些现在我们也在和相关部门咨询 。”陈先生说,据他们了解,物业公司入驻并没有到中山路街道办进行备案 。
街道办称新物业入驻未提供材料 入驻几个月后才知情
作为维多利亚广场的新选聘物业,海慧物业的入驻是否合法合规?对此,物业公司的石先生告诉采访人员,完全是合法合规,之所以没有到街道办进行备案,只是还在准备材料 。“备案不备案不影响物业的正常入驻工作,备案只是说后期会跟政府部门打交道才需要备案,不备案的话现在进行服务也是没有问题的 。”石先生说,物业公司是业委会代表业主选聘的服务机构,只需要和业委会签署合同就可以 。
但对于石先生的解释,市南区中山路街道办的工作人员解释,根据相关规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需要经过公示、业主大会等一系列程序 。“当时我们和业委会的主任、副主任都联系过,因为他们都不是青岛人,只能电话短信联系,提醒他们公示、补充材料 。”该工作人员介绍,但是到目前为止物业公司和业委会一直没有提供相关的材料 。“当时海慧物业入驻时街道办并不知情,而是在入驻几个月后才知道,按照规定召开业主大会应该居委会参与,街道监督 。”工作人员介绍,至于之前是否进行了业主代表大会,街道办目前并不知情,但多次要求业委会和物业公司提供材料,对方一直未能提供文字性材料 。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向物业主管部门备案 。《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 29 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续聘、解聘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 。 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是一个缜密工作,从前期公示到成立选聘小组对企业进行资格预审,之后再次进行公示召开业主大会,表决之后公示签署合同,最后进行新老物业的交接,每个步骤都环环相扣 。
对于海慧物业公司入驻维多利亚广场的过程是否合规,8月25日,采访人员来到市南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未预约领导不在” 。26日下午,采访人员再次来到市南区物业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需要“请示领导”,始终未给出正面答复 。
半岛全媒体采访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