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坊|@街坊,办理这个业务不用再跑居委会啦


 街坊|@街坊,办理这个业务不用再跑居委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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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街坊,
2020年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
计划生育奖励资格年审开始啦!
小e从彩虹街听到一个好消息,今年办理年审,不用再到居委会跑腿啦,市民可以通过“穗好办”APP在线办理年审,业务办理24小时不打烊、实现“零跑动”。不方便使用手机办理的申办人,依然可以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现场核验。
审核对象
①已申请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并经审批通过的在领对象(2020年新申请审批通过的除外)
②已申请广州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并经审批通过的在领对象(2020年新申请审批通过的除外)
年审时间
即日起—2020年12月31日,周一至周五或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年审方式
方式一:现场办理
在领对象居民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前往户籍所在居委进行核验,并签字确认《广州市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资格年审确认表》。必须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方式二:先扫码下载穗好办app。
通过穗好办办理,如何办理,请参考以下视频
温馨提示
【 街坊|@街坊,办理这个业务不用再跑居委会啦】通过“穗好办”APP年审需要经过两次刷脸,第一次是登录,第二次才是年审!此外,如果不会手机操作的,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居委会进行核验,如有疑问也可以咨询以下居委。
环彩社区居委会
幸福社区居委会
冼家庄社区居委会
西园社区居委会
荔景社区居委会
园中园社区居委会
中兴社区居委会
党恩社区居委会
周门社区居委会
荔溪社区居委会
宝石社区居委会




广州市卫计委2016年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意见的公告。《办法》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广州户籍独生子女父母统一发放奖励金,自2017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发放1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金。
谁能领这笔奖励?
2015年12月31日以前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子女,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市户籍居民,可以申领奖励金:
1.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该子女没有同胞兄弟姐妹或者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兄弟姐妹)的夫妻
2.终身没有生育只在婚后依法收养了一个子女的夫妻
如果是离异或丧偶重新组建家庭,也可申领奖励金
1.符合前款条件,婚姻状况发生变动后没有再婚再生育的一方;
2.再婚前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且没有与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3.终身没有生育子女,再婚后与一个继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一方;
4.再婚前符合政策只生育了一个子女再婚后没有再生育的夫妻;
5.双方均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政策曾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现存活唯一子女且其他子女均在生育子女前死亡的夫妻。
外地迁入广州符合条件也可申领奖励金!
符合本市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条件且在到龄后从市外迁入的人员,迁入本市后可领奖励金,奖励金自迁入当月开始计发。
奖励对象迁出市外,依迁入地的政策接续奖励待遇,迁入地没有奖励政策或奖励政策不衔接的,奖励金自动终止享受。
【采访人员 李元源】
【编辑 严直高】
部分信息自“中国广州发布”
【类别 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