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县医院多名医生违规院外荐药被查

来源:看医界
据河南广播电视台报道 , 近日有患者反映:鹿邑县人民医院多名医生要求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 , 这家药店的药品价格高出市场价一倍 , 该现象已经持续好几年 。
"河南广播电视台大参考"采访人员在鹿邑县人民医院多个科室发现 , 该院就医流程简单 , 甚至不需要身份证 。患者就诊后 , 医生会在处方单上写下需要的药物 , 指定患者到楼下的便民药房取药 。采访人员在便民药房了解到 , 该药店不能刷医保卡和就诊卡 , 患者交完费后 , 药店工作人员会把处方单收走 , 把药品和一张小票交给患者 。
据悉 , 来该药店拿药的患者几乎都是该院医生指定过来购买 。购药患者普遍表示 , 便民药店药价太贵 , 是附近药店的两倍多 , 但由于医生开具的处方看不清药品名称 , 且会在患者拿完药之后再告知用药方法 , 因此患者只能来指定药店购药 。

|河南一县医院多名医生违规院外荐药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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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院医生告诉采访人员 , 便民药店属于医院 , 但事实上 , 便民药店发票上销售方名称却是鹿邑县惠民大药房有限公司 。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调查后表示:便民药店并不属于医院 , 而是鹿邑县一个医药配送公司开的药店 。
经过初步调查 , 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作出以下回应:首先会按照程序对药店进行停业整顿 , 并组织药监局等相关部门核查医院资质;第二 , 相关部门会继续调查便民药店跟医院之间的关系;第三 , 查清医生开药有没有提成;第四 , 调查清楚这些药品是否为基药 , 医院是否有储备 。
鹿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医院有药物储备 , 就不应该让病人去药店拿药 。如果证实医院、医生和药店有经济来往 , 会移交到相关执法部门 。
全国多地医生因院外荐药被查处
实际上 , 院外荐药一直是行风整顿的严查重点 , 此类事件一经曝光 , 很多都被查实 , 涉事医生也大多受到了处罚 。
2018年11月底 , 媒体报道“青岛某公立医院医生让患者到院外指定药房买药问题” , 青岛市卫计委随后回复表示 , 经调查 , 该医院医生让患者到社会零售药店买药一事属实 , 青岛市卫生计生委表示 , 医生让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是错误的 , 责令医院进行调查处置 。
事后 , 医院约谈了消化内科、皮肤科和耳鼻喉科科主任及当事医生 , 对门诊医生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 并据事实根据医院规章制度给予全院通报和经济处罚 。
2017年9月份 , 武汉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发布消息 , 新洲区通报1起基层医疗作风和“微腐败”典型问题——新洲区妇幼保健院阳逻分院儿科门诊主任方某推荐患者到指定药店买药;同时 , 自己卖药给病人 。
该院儿科门诊主任方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 并暂停执业活动半年;阳逻分院主任周某芳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区妇幼保健院原院长、书记陶某友受到通报批评处理 。
2017年4月份 , 深圳也曾严查了一批医生推荐患者到院外买药 , 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为例 , 据深圳市龙华区卫计委通报 , 当时组织应急办、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组成的调查组对该医院产科门诊进行了全面检查 , 两名涉事医生邹某、孟某 , 由所在医院给予停职接受调查处理 , 并同时停止了邹某产科门诊主任职务 。
【|河南一县医院多名医生违规院外荐药被查】患者院外购药严查风暴来了
近年来 , 国家一直严打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的行为 , 无论是全国还是地方都出台过相关政策 , 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7月24日 , 国家卫健委下发《2020年医疗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收取回扣等行为进行专项治理 , 其中明确:重点检查医务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医疗机构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的行为 。分页标题
2019年10月 , 广西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合发布《广西2019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 , 明确禁止引导患者到院外指定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 。
2019年3月 , 柳州市卫健委出台的《柳州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院外购药行为进行了更为详细的规范 , 并提出六大重点:
1.规范医疗机构自办药店或是将医疗机构场地租赁给第三方开办药店的行为 。
2.禁止医务人员引导患者到指定药店、公司购买药品和耗材 , 重点查处在医疗机构内发生医务人员违规让患者到指定地点购买药品(耗材)的行为 。
3.规范非本院药房发出的药品、耗材在医疗机构内使用的行为 。对患者院外购买、院内使用的药品耗材 , 都要全部纳入医院监管和评价 。
4.严查医务人员建议患者到院外购买本院已经配备有同类疗效(功能)药品(耗材) , 以及本可经本院正常采购方式能采购到的药品(耗材)的行为 。
5.如果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时 , 持的是院内医生开具的纸条或便条清单 , 而没有在病历中作记录 , 就有违规违法之嫌 。
6.对医务人员违规指定患者院外购买药品(耗材)行为 , 纳入医德医风考评重点监测指标 , 凡违反者 , 在医院评审、重点专科评审和医务人员职务任命、职称晋升、绩效奖金、外出培训、定期考核等制度安排时 , 实行“一票否决” 。医生推荐院外药品有三项规定
一位三甲医院医务处领导向《看医界》介绍 ,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2006年第53号令) , 实际上并不反对处方外流 。
《办法》明确规定 , 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 , 医疗机构不得限制门诊就诊人员持处方到药品零售企业购药 。
但是 , 《办法》对药品的推荐有着明确规定:一、只能推荐药品的通用名;二、不得推荐具体厂家的药品;三、不得指定具体药店 。
也就是说 , 如果医生在推荐药品时违反了上述三条中的一条 , 实际上已经违规 。
而据业内人士透露 , 目前在实际操作中 , 有不少医生无意中已经违反了上述规定 , 不排除甚至有的和指定药店有利益关系 , 因此 , 在医疗反腐风暴下 , 是有不小风险的 , 一旦被查实 , 轻则被停职 , 重则可能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 因此要格外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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