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林|踹伤猥亵男男生被解除刑拘,五天后鉴定为粉碎性骨折,开口索要20万


8月26日 , 据永州新闻网消息 , 其采访人员从永州市公安局获悉 , 对近日网民关注的“男学生踹伤猥亵男”案 , 该局高度重视 , 已责令冷水滩分局撤销案件 , 立即解除对胡某某的刑事拘留 , 提级由市公安局重新调查 。 对雷某某猥亵他人的违法行为 , 冷水滩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行政拘留15日 。
永州市公安局表示 , 将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回应网民对该案的关切 。

胡林|踹伤猥亵男男生被解除刑拘,五天后鉴定为粉碎性骨折,开口索要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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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冷水滩公安8月25日消息 , 8月21日 , 冷水滩公安分局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中 , 对胡某某(男 , 2002年1月7日出生)予以刑事拘留 。
经查:6月1日18时36分 , 在冷滩区某商场内 , 雷某某(男 , 1966年2月4日出生)用手臂故意碰撞艾某某(女 , 2002年9月17曰出生)胸部 , 艾某某的同行男友胡某某因此与雷某某发生争执 。 后双方来到商场监控室查看监控过程中 , 雷某某借机跑出监控室 , 胡某某追至商场外停车场 , 两次脚踢雷某某 , 但未踢中,第三次脚踢雷某某致其倒地受伤 。 经司法鉴定:雷某某右肱骨头粉碎性骨折、右股骨粗隆间粉碎性骨折 , 上述骨折均为新鲜骨折 , 两处损伤分别构成腿伤一级 。
针对雷某某猥亵他人行为 , 公安机关已于6月1日受案调查 , 鉴于其仍在治疗期间 , 暂未采取强制措施 。
永州市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 , 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

胡林|踹伤猥亵男男生被解除刑拘,五天后鉴定为粉碎性骨折,开口索要2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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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州新闻网、@冷水滩公安
事件回顾:
今年6月1日 , 湖南永州一17岁女生李爱(化名)在商场被一52岁男子用肘部袭击胸部 , 同行男同学胡林(化名)在控制袭胸男子时致其受伤 , 于8月21日被永州冷水滩区公安分局予以刑事拘留 , 目前在看守所 , 而当事人了解到袭胸男子可能被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 。
8月24日 , 李爱及胡林父亲在接受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采访时均表示 , 胡林的行为应是见义勇为 , 不解为何反被刑拘 。 李爱还透露查询监控时发现袭胸男子当天还袭击了另一个女孩 。
【胡林|踹伤猥亵男男生被解除刑拘,五天后鉴定为粉碎性骨折,开口索要20万】24日下午 , 采访人员发稿前多次联系具体办案民警未得到回应 。 据李爱透露 , 目前家属已向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 , “已被受理 。 ”
律师认为 , 如果该男生行为属实 , 应当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 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17岁女孩商场被52岁男子袭胸 , 查监控发现受害者还有一个女孩
电话那端 , 一个怯怯的声音响起 , 在被问及在商场被陌生男子袭胸一事时 , 女孩鼓足了勇气 , 一口气倒个痛快 。 8月24日 , 17岁的李爱向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采访人员讲述了事件经过 。
据李爱说 , 今年6月1日下午17时30分左右 , 她和同学胡林去当地一家商场吃晚饭 。 当时他们准备去坐电梯 , 在前往电梯途中被陌生男子袭胸 。 “那个男子本来是直线行走 , 看到我以后突然改变方向了 , 往我这身边撞过来 , 然后用手肘撞击了我的胸部 。 ”
李爱说 , 当时她感觉胸口特别痛 , 就下意识的往后面去看是谁撞击了他 。 “我发现这名男子也在回头看我 , 然后这名男子看到我在看他以后就特别惊讶 , 慌忙往其他地方走 , 我就告诉我身边的胡同学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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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 , 她和同学胡林去到那名男子身边 , 问他怎么回事 , 对方矢口否认 , 并指李爱撞到了他 , 想碰瓷 。
“我当时觉得他故意袭胸还污蔑我 , 觉得特别委屈 , 我就哭了 。 保安就让我们双方去看监控 。 ”李爱称看了监控后 , 对方想逃跑 。分页标题
“那名男子就特别慌张 , 然后试图逃跑 。 当时胡同学坐在门口 , 不让他出去 。 那名男子特别狡猾 , 看到门旁边有个垃圾桶 , 他就跑去假装一推 , 然后就把那个门突然就撞开了 。 他跑出去大概五六米的样子 , 胡同学反应过来了 , 追上去 , 因为胡同学的手受过伤打了石膏 , 不方便用手阻止 , 就用脚踹了他小腿的位置 , 他摔跤了 。 然后胡同学让他不要再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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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爱还透露 , 她在查看商场监控时发现 , 该男子还对另一个女孩袭胸 。
她提供给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采访人员了两段分别为45秒、12秒的监控视频 , 证实了她及另一名女孩被袭胸的说法 。
至于男同学阻止该男子逃跑的视频 , 李爱称后来发现被覆盖了 , 无法提供 。
当天 , 民警赶到后介入调查 , “之后民警给我们打电话 , 说那名男子承认猥亵我了 。 ”
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刑拘该男生 , 其父亲认为儿子是见义勇为
8月24日 ,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采访人员联系到了被拘留男生胡林的父亲胡师君 。
据其提供的一份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拘留通知书显示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 , 该局已于2020年8月21日19时将涉嫌故意伤害(轻伤)罪的胡林刑事拘留 , 现羁押在湖南省永州市看守所 。
胡师君表示 , 他认为儿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 不理解为何被拘留 。
“制止正在实施犯罪的雷某究竟有何过错?”胡师君表示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的人 , 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1、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 2、通缉在案的 。 3、越狱逃跑的 。 4、正在被追捕的 。 “胡林面对实施犯罪的雷某勇敢地出面制止 , 该得到的不应是惩罚 , 而是肯定、支持和奖励!”
胡师君另外提供了一份当事女生李爱母亲写的材料 , 里面有这么几段:
“我女儿遭袭击后疼痛难忍 , 于是就拨打110报警 , 袭胸男子发现我女儿在报警后拔腿就往外逃 , 胡林见状就疾步追上去阻止该男子逃跑 , 由于林的右手在今年5月受了伤绑着绷带 , 不能伸手抓袭胸男子 , 情急之下踢了那名男子一脚 , 猝不及防的那名男子随之摔倒在商场一楼 。 ”
“在派出所民警的主持协调下 , 我女儿和雷某达成了调解协议 , 双方签字按了手印 , 雷某赔偿了我女儿的检查费和路费共计300元 , 随后我女儿和胡林便各自离开派出所回家了 。 ”
胡师君透露 ,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 , 6月6日 , 当地派出所民警打电话给儿子胡林 , 说雷某那天摔倒以后受伤了 , 现在正在住院治疗 。
当事女生哭诉:对不起男同学 , 见义勇为反被拘
事发后的6月10日 , 听说雷某要做手术 , 胡林的父母给雷某交了10000元的手术费 。
7月14日 , 胡林在家人的陪同下和雷某一起到派出所接受调解 。
“雷某要求赔偿20万元 。 ”胡林父亲胡师君告诉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采访人员 , 该要求遭拒之后 , 8月21日 , 儿子胡林被刑事拘留 。
对此 , 胡师君表示不解 。 在他看来 , 儿子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 “他当时就想阻止猥亵男子逃跑 , 因手部受伤 , 不得已才用脚踢了对方 。 ”胡师君还称 , “儿子和女同学李爱今年都参加了高考 , 考的都不太理想 , 就是因为这件事压力太大了 。 ”
而当事女孩李爱也表达了相同意思 。
“当时那个时候民警还没来 , 我们是不是应该有义务阻止犯罪嫌疑人逃跑?因为他逃跑 , 所以我们着急 , 我同学不方便用手阻止 , 就踹了他一脚导致他摔倒在地 。 ”
对于同学因此事被拘留一事 , 李爱哭诉道:“我觉得挺对不起他的 。 他帮助了我 , 还被拘留 。 我希望他能被释放出来 , 并且还要表扬他 。 ” 分页标题
当事女生李爱和胡林父亲胡师君所言是否属实?猛犸新闻东方今报采访人员联系具体办案民警 , 截至8月24日傍晚18时许发稿前 , 电话、短信均未得到回复 。
李爱透露下午提交了申诉资料 ,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的检察院已经受理 。
律师观点:阻止不法行为人逃离现场属见义勇为
针对此事 , 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赵世峰认为 , 由于整个事情的细节没有过多披露 , 所以相关人员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 有待于警方的进一步调查核实 。
“如果经过核实 , 该男生确实是为了阻止不法行为人逃离现场而踢了其一脚致其倒地 , 该行为应当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 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 , 如果有足够证据证明李爱被他人当众强制猥亵 , 而胡林为制止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 导致不法分子遭受轻伤的 , 属于典型的见义勇为行为 。 张少春律师个人认为 , 如果确认胡林系见义勇为的 , 那么作为公检法机关 , 在依法调查清楚本案事实后 , 不仅有权依法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 , 而且胡林也可以不承担任何民事赔偿责任 , 当地政府还可以对其进行嘉奖 。 至于伸出咸猪手的不法分子 , 其行为已构成违法 , 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因其当众强制猥亵女性 , 还可能涉嫌强制侮辱猥亵妇女罪 , 公安机关调查后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