釜山一非法医院负责人父子私吞巨额保险费 双双被判有期徒刑3年


釜山一非法医院负责人父子私吞巨额保险费 双双被判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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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韩联社
人民网讯 韩国现行《医疗法》规定 , 除企业法人之外 , 非医生专业出身的人员无资格创办医院 。 普通人通过聘请医护人员开办的医院是违法的 , 在韩国被统一称为“事务长医院” 。 近些年 , 围绕“事务长医院”发生不少问题 。 近日 , 在釜山 , 非法经营一家“事务长医院”的父子因涉嫌私吞大约200亿韩币(约合人民币1.17亿元)的医疗保险费用 , 在二审中双双被判有期徒刑3年 。
据韩联社报道 , 釜山高等法院8月25日二审宣判 , 两名犯罪嫌疑人A某和B某由于违反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等相关法律条规 , 因此驳回此前的无罪判决 , 分别改判有期徒刑3年 。
2010年10月至2018年7月期间 , 非医生专业出身的A某和B某涉嫌违反《医疗法》 , 私自创立医疗财团后开设医院 , 并通过这家非法医院从韩国国营医疗保险机构“国民健康保险公团”处 , 骗取医保费用224亿4千9百多万韩币 。
【釜山一非法医院负责人父子私吞巨额保险费 双双被判有期徒刑3年】一审法院认为 , 上述两名犯罪嫌疑人开设的医院并非“事务长医院” , 因此判他们无罪 。 但是二审法院考虑医院法人的创立过程、法人资本亏损等诸多情况后 , 认定A某和B某开设的医院就是“事务长医院” , 并依法作出判决 。 (编译:申玉环 审校:吴三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