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经贸公司|北京市朝阳法院首次开出滥用管辖权异议“罚单”


_本文原题:北京市朝阳法院首次开出滥用管辖权异议“罚单”
***讯(采访人员 刘洋)21日上午 , 北京市朝阳法院通报一起处罚决定 , 因被告中国华阳经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阳经贸公司)在众多诉讼中 , 滥用管辖权异议 , 法院认定该公司恶意妨害民事诉讼 , 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 。 朝阳法院介绍 , 这是该院发出的首张滥用管辖权异议“罚单” 。

华阳经贸公司|北京市朝阳法院首次开出滥用管辖权异议“罚单”
本文插图
朝阳法院在线开庭开出罚单 。 法院供图
华阳经贸公司是中国华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华阳投资公司)的控股股东 , 占69%以上股权 。 后者曾向新韩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简称新韩银行北京分行)借贷2900万元 , 因无力偿还被起诉 , 华阳经贸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尽管借贷合同明确约定 , “出现纠纷时 , 由新韩银行北京分行住所地法院管辖” , 但华阳经贸公司以其住所地是东城区为由 , 向朝阳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
朝阳法院法官周裕财介绍 , 通过查询涉及华阳经贸公司的相关案件 , 发现该公司在朝阳法院自2019年至今受理的全部案件中均提出了管辖异议 。 其中 , 该公司曾在其他法院以其住所地是朝阳区为由 , 提出管辖权异议 , 案件经其他法院审查后移送至朝阳法院 。
这意味着 , 该公司自相矛盾、反复多次提出管辖异议 。 此前异议均被驳回,且二审均维持原判 。
据此 , 朝阳法院认为 , 华阳经贸公司在其住所地 , 已由多份生效裁定确认为朝阳区 , 且其对该事实亦作出自认的情况下 , 在本案中枉顾合同的明确约定及已确认的事实 , 坚持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 , 经法院充分释明滥用管辖权异议的后果 , 仍不撤回申请 , 其行为已构成对管辖权异议制度的滥用 , 且滥用意图明显 , 属恶意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
朝阳法院认为 , 华阳经贸公司的上述行为严重浪费司法资源 , 妨害诉讼秩序 , 决定对其处10万元罚款 。 目前罚款处罚已生效 。
【华阳经贸公司|北京市朝阳法院首次开出滥用管辖权异议“罚单”】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