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民营医院涉恶 4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新华社银川8月20日电(采访人员张亮)20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 , 48名被告因诈骗、敲诈勒索、故意伤害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 , 其中主犯苏益雄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
兴庆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 , 2015年7月 , 苏益雄等人出资成立银川欧亚男健医院有限公司 , 由苏益雄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 医院各部门、科室的人员依托医院经营平台 , 利用医患信息不对称 , 网络客服、导医、门诊、B超检验到手术、治疗等各个环节互相串通配合 , 采用虚构病情、病症、诊疗效果等方式对被害人实施检查、手术、治疗等 , 骗取被害人财物 。
在手术过程中 , 银川欧亚男健医院采用“不缝合伤口”等方式逼迫被害人接受新增的手术和治疗 , 勒索被害人财物 。 在骗取、勒索被害人财物时 , 实施无医学依据且根本不可能达到检查诊断目的的微创检查或不符合诊疗规范、虚假的手术 , 造成被害人身体损伤 。 2015年7月至2019年5月 , 银川欧亚男健医院非法敛财累计超过1亿元人民币 , 诈骗348人次 , 造成18人轻伤二级、51人轻微伤 。
【宁夏一民营医院涉恶 48人被追究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 , 银川欧亚男健医院以诈骗、恐吓、威胁、要挟等手段 , 长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 为非作恶 , 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 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 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 主犯苏益雄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 ,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610万元 , 剥夺政治权利5年 。 其他被告分别被判处19年至2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 同时 , 48名被告人依法被判处不同期限的医学相关行业从业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