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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8日),一段“老人被狗绳绊倒”的视频在全网疯传,相关话题持续占据热搜
监控画面显示,“飞起“的狗绳突然把老人绊倒,老人重重摔在地上。接着,一女子过来把狗带走,看到摔倒的老人后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而是立即离开现场。
事发后,附近居民马上拨打120,并报警。当地医护人员很快赶到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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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8日晚,广东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政府就狗只挣脱约束绳绊倒八旬老人一事进行情况通报。
以下为通报原文:
8月17日17时21分,110接到报警:顺德区杏坛镇罗水市场附近一老人受伤倒地。接报后,民警及医护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处置。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把另一村民罗某拴养在家门口的狗只牵出来玩,途径罗水市场时狗只挣脱约束绳,在奔跑过程中狗绳意外将本村村民麦某(女,88岁)绊倒,导致麦某受伤,经送医院救治无效死亡。
初步判断该事件为意外事件。目前,该事件的善后工作正有序开展。下阶段,杏坛镇相关部门及各村(居)将进一步加强养犬管理工作,并强化宣传教育。
定为意外事件后,
还有人需要为这件事担责吗?
老人之死就没有下文了吗?
网友们为这事争了起来
有人认为谁养的狗谁就该负责:
也有人认为小女孩方和狗主人都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这一次,
律师的意见也不一致
有律师认为:若女孩擅自将狗牵走,狗主人不知情无需担责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律师丁金坤:
这是一起不能事先预见的意外事件,非刑事案件。若女孩擅自解开狗绳,属于盗耍行为,中断了狗主人管理责任,而由行为人女孩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但因为女孩是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如果狗绳不是女孩擅自解开的,而是狗主同意的或者帮助解开的,则狗的主人管理失职,因为女孩作为未成年人,单独遛狗有风险,此时,狗的主人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也有律师认为:狗主人知情与否均需承担责任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白翔飞:
在本案中,狗主人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即将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均明确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狗是否拴绳子、狗主人是否知情”本质上都是在判断狗主人是否尽到合理的义务。但狗主人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即无论是否有过失,所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狗主人均需承担责任。
专家:涉事女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彭新林:
从目前披露的信息看,该案不构成犯罪。至于民事责任的话,这是毫无疑问的。今年新通过的民法典以及现行的侵权责任法对于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伤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虽然女孩当时牵着狗,但狗挣脱了牵绊,确实存在管理不严的情况。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狗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法律责任的争论仍没有定论,
但是我们可以确定的是,
【 狗主人|警方通报“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意外事件!没人担责吗?】发生事故后女孩马上跑了,
无论如何她都该受到道德谴责
……
责任编辑:刘烨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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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社民生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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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狗主人|警方通报“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意外事件!没人担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