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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明确 。
8月17日 , 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和《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简称《申报指南》) 。
【药品|医保局:今年药品目录拟增与新冠相关呼吸系统疾病用药】《工作方案》综合考虑基本医保的功能定位、药品临床需求、基金承受能力 , 明确2020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 , 在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部分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 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目录外的药品 , 可以纳入2020年药品目录拟新增药品范围:
1.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
2.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
3.纳入临床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品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 , 且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含)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药品;
4.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 。
5.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间 , 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 。
6.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7 日期间 , 根据临床 试验结果向国家药监部门补充申请并获得批准 , 适应症、功 能主治等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 。
7.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 , 进入 5 个(含)以上省级最新 版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药品 。 其中 , 主要活性成分被列入《第 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 的除外 。符合条件的药品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 , 一律由企业按程 序提出申报 , 经审核通过后纳入拟新增范围 。 独家药品的认定 , 以 2020 年 8 月 17 日为准 。
对于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 ,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要求 , 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 可以纳 入2020 年药品目录调整范围 。
调出目录药品的范围包括两种 , 一是被国家药监部门撤销、吊销或者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药品 , 二是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不良反应、药物经济性等因素 ,经评估认为风险大于收益的药品 。
调整支付标准药品的范围包括三种 , 一是处于协议有效期内 , 且按照协议需重新确定支付标 准的谈判药品 。 二是根据企业申报或专家评估 , 有必要调整限定支付范围的谈判药品 。 三是与同治疗领域的其他药品相比 , 价格/费用明显偏高 , 且近年来占用基金量较多的药品 。
此外 , 《指导方案》还指出 , 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纳入调整范围;完善药品目录凡例 , 规范药品名称剂型 , 适当调整药 品甲乙类别、目录分类结构、备注等内容 。
《工作方案》显示 , 2020 年药品目录调整分为准备、申报、专家评审、谈判和竞价、公布结果 5个阶段 , 其中准备阶段(2020 年 7-8 月 , 申报阶段(2020 年 8-9 月) , 专家评审阶段(2020 年 9-10 月), 谈判和竞价阶段(2020 年 10-11 月) , 公布结果阶段(2020 年 11-12 月) 。
《申报指南》强调 , 符合本指南申报范围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授权主体 , 可通过网上申报的方式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 中药饮片不需要企业申报 。
来源:(澎湃新闻)
【】网址:/a/2020/0818/1597739857.html
标题:药品|医保局:今年药品目录拟增与新冠相关呼吸系统疾病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