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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倾倒垃圾是不允许的 , 请马上停止你的违法行为 , 并将此地的垃圾清理干净 。 ”近日 ,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城管部门在文华北路垃圾站附近 , 查处1宗乱倾倒违法行为 。 禅城区南庄镇制止一起乱倒垃圾行为 。
根据《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堆放各类垃圾 , 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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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庙:
男子人行道空地上倾倒垃圾被处罚
8月10日 , 禅城区祖庙城管部门执法人员巡查至文华北路垃圾站附近时 , 远远看见一男子开着四轮电动车在路边前人行道的空地上倾倒杂物 。 走近细看 , 原来该男子正在丢弃床垫、海绵、编织袋等垃圾 , 执法人员马上上前制止 。
经询问 , 该男子表示这些垃圾都是雇主家里装修产生的 , 他受委托进行处理 , 图方便才把它倒在就近的空地上 , 没想到刚倒完就被执法人员发现了 。 该男子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 随后 , 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教育 , 暂扣其四轮电动车 , 并对其进行立案处罚 。
南庄:
路边抛洒垃圾被制止
日前 , 南庄公用事业服务所市政绿化养护队在南庄一环辅道罗格村周边开展日常巡查途中 , 发现有拖挂车司机将平板挂车上的垃圾向路边抛洒 , 养护队队员马上制止其违法行为 。
经队员教育劝导 , 司机表示自己是从外地运货到南庄卸货 , 对周边路况不熟悉 , 不清楚附近哪里有垃圾站 , 车上的垃圾没有地方处理 , 所以才会丢弃在路边 , 不清楚这样的行为原来已经违反了法律法规 。
在认识到错误以后 , 司机迅速清理了自己从车上抛下的垃圾 , 更主动对附近200米包括绿化带和人行道上的垃圾一并进行了清理 。
炎炎烈日下 , 通过清理乱倾倒垃圾的“体验” , 司机体会到自己不经意的一个行为 , 不仅会影响环境卫生 , 还会给道路交通埋下安全隐患 , 也体会到一线环卫工人的辛劳 。 他表示以后要做到爱护环境卫生 , 遵纪守法 , 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
据悉 , 今年上半年 , 南庄镇公用所成立了南庄市政绿化养护队 , 每天出动一队市政绿化养护队员巡查路边偷倒黑点、督促属地村居整改卫生黑点 , 劝导纠正各类乱抛垃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 对多次劝导不改正 , 情节严重的进行拍摄取证 , 移交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
【法条链接】
《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 , 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倾倒、堆放各类垃圾 。
《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 ,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 , 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补救措施 , 并可以处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刘军艳通讯员 方佳鹏 关国辉
【乱倒垃圾最高罚500元,禅城查处1起!】编辑:刘军艳
来源:(网络)
【】网址:/a/2020/0817/1597651318.html
标题:乱倒垃圾最高罚500元,禅城查处1起!